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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达]藏族尔苏人婚礼仪式中饮食文化的族群性


作者:巫达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新郎的父母都已经不会说尔苏话了,实际上这个村子里的尔苏人都已经不会说“自己的话”了。但是,他们有强烈的尔苏族群认同,对于尔苏的习俗尽量保持,只是像饭菜这样的宴席安排肯定是不能按照尔苏人自己的方式去办了。婚礼的顺序按照尔苏人的习惯进行,即婚礼的头一天晚上,新郎方派人去新娘家去接亲。新娘家举行泼水、承受酒、烟以及宴请亲朋的仪式。新郎家也举行宴请自己这方亲友。但是,所有的宴席则完全按照当地汉族的规格办理。比如有酥肉、炖粉条、红烧肉、回锅肉等大型宴席必备的菜种。而且二台子的这个婚礼绝大多数帮忙的人都是汉族邻里,宴席总管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汉族妇女。她负责安排宴席,负责指挥上菜等。在深夜十二点左右,还可以听到她用已经变得沙哑的嗓子对那些帮忙的人宣布:“大家明天要早起,烧火的必须在早上三点到场。帮忙的必须在三点半到场。新娘明天早上十点钟到,我们必须在新娘到达以前准备好所有的饭菜……”
当天下午六点左右,在我们甘洛的八个人到达没有多久,主人方的宴请也开始了。那位女总管一宣布宴席开始。只见刚才还在打扑克打麻将或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的人,突然一哄而起,不管大人小孩男男女女,都即刻去“抢喜”。顿时十多张供八人坐的桌子前乱成一片。只有来自远方的尔苏人坐着不动,他们知道这是“抢喜”(抢席)习俗,但是,大家都不去抢。甚至女主管过来请大家入席都不动,其中一个人说:“我们是主人家,最后才吃,先让他们吃”。吃宴席的人换了两三批,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慢慢才有桌子空了下来。这时新郎的父母走过来亲自请这些亲友上桌。于是,我们一行近二十个人把两张桌子拉在一起,让帮忙的人把菜再热一下,最后入席。大家此时慢慢喝酒吃菜,一吃就到了晚上十一点过了。晚上,汉族邻居们回去了。剩下的尔苏人一直在一起相互敬酒,尽情唱歌跳舞,一直到天亮。
六.结语
研究显示,一些族群在其它文化内容方面接受了另一个族群的文化后,还会把自己传统的一些饮食文化内容作为一种族群标识(marker)而传承。例如,马来西亚马六甲“峇峇”是早期华人移民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去马六甲的时间比较早,所以跟当地马来人通婚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跟马来人通婚,他们的后代在家里开始使用马来语,其它文化内容上也接受了马来人的文化。峇峇虽然在文化上受马来文化的影响很大,但是心里对华人有强烈的认同,在很多情况下会强调对华人文化的认同。比如,马来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峇峇为了表示与马来人不同,于是强调吃猪肉(Tan 1988)。尔苏人的情况在其它文化内容方面极力地强调自己的族群性,比如语言,他们以说他们自己的语言为荣,不管男女老少处处表现出能熟练地使用自己语言,语言是尔苏族群的一个族群标识。可是,在饮食文化方面,尔苏人虽然强调自己的传统,却受到了当地汉、彝民族的饮食文化的影响。
这方面与同处于一个区域的彝族有很大的差异。彝族人在结婚或平时招待客人的时候,愿意按照自己的传统习惯来招待客人。在彝族聚居的村庄里,是不会出现按汉族习惯用九大碗宴请宾客的,都是用砣砣肉来宴请。即使在汉人占多数的城镇里,人们宴请客人优先选择的是采用彝族自己的传统方式。在甘洛县城,笔者参加过几个彝族婚礼,他们一般是租一个很大的场所(比如县委或县政府伙食团),然后按彝族习惯,用牛、羊、猪、鸡肉等制成彝族风味的砣砣肉招待客人。如果在家里招待客人,会去买一只羊(每只约三百元人民币)或买一只三十斤左右的小猪(一般在150元左右)。因此县城附近的畜牧市场很兴旺,那里不仅是买卖牲畜的地方,同时还是宰杀牲畜的地方。帮顾客杀一头牛的报酬是150-200元,杀一只羊的报酬是30元,杀一只小猪报酬是20元,杀一只鸡报酬是2元。实际上有一个专门宰杀顾客在旁边买来的牲畜的独立场所,也出现了一批专门宰杀牲畜的职业。从业者绝大多数都是彝族,相对应地是,汉族和尔苏人占了贩卖牲畜业者的绝大多数。
畜牧市场和宰杀牲畜的行业,极大地方便了那些住在楼房的人,那些人的难处是不便在楼房里杀猪宰羊。这项生意的兴隆,主要是跟彝族对于自己的这种饮食文化的强调是分不开的。他们的观念里面,如果有贵客到来,就应该杀一只有四条腿的牲畜来招待。最高的礼节是杀牛,其次是杀羊,再次是杀小猪,最次是杀两条腿的鸡,请吃鱼或虾等水产动物不能算“招待”。在家里招待客人的动力是可以表现彝族饮食文化的一项象征意义:如果杀牛羊招待客人,要把牛羊肩胛骨带上很厚的肉送给客人;如果杀猪,要把猪头的一半送给客人。对主客双方来讲,只有见到这些送给客人的礼物才表示真正地“招待”了客人。客人可以把所得的“礼物”转送别人,递给那个受礼者的信号是“这是某某的招待”,以此显示主客双方面子。所以,现在县城的许多餐馆,如果打着彝族餐馆的招牌,那么,他们就得随时准备好一些猪头等放好,因为请客的人有可能提出要求要送客人那些象征请了客的东西。基于这种饮食文化心理,很多彝族请客都在家里请,这不仅仅是因为家里请客比在餐馆请客便宜的得多。实际上,如果一个彝族人在餐馆请了另一个彝族客人,他可能会解释为什么在外面请客,并表示没有在家里请客的歉意。即使请客的人在外面花的钱多得多,也要这样表示。笔者认为这是与尔苏人不同的一个方面。彝族人把自己的这种饮食文化作为自己族群的一个标识,而尔苏人没有这样的强调。笔者在越西县城一个尔苏人家做客,他杀鸡煮腊肉,菜做得很丰富很可口。席间他给我说了一件事,大意是,凉山州藏族副州长某某曾经到他家来过,他杀了一只羊招待他,但反而被那个领导批评。那个领导说来客杀牲畜很浪费,煮块腊肉就可以了。那个领导还指出,来客杀牲畜是彝族习俗。所以,现在家里来客人,他都只杀鸡煮腊肉招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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