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的魅力在于它鲜明的文化特色,在于历史与现实的完美融合。美国城市学家帕克曾说:“城市,决不仅仅是许多单个人组成的集合体,也不是各种社会设施,如街道、建筑物等的聚合体,更不是各种服务部门和管理机构的简单相加构成的。城市,是一种心理状态,是由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统一体,是这些礼俗中所包含并随着传统而流传的那些统一思想和感情的整体。”对城市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它外在的东西,而是长期以来由文化传统所积淀的城市文化遗产,它既可以通过物质载体(如建筑物、街区等)反映出来,也可以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礼俗习惯等精神层面。
从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来看,城市发展与文化传承面临诸多问题。这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城市面临经济效用转型,如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市在转型中如何保存传统文化遗产与经济效用融合的问题。其中,传统文化遗产的消失意味着城市特色的消失,必将使得城市在经济效用中变得越来越同质化。一个缺乏特色文化的城市很难产生吸引力,也就更不会产生多样化的经济效用。
传统文化主要是以民间形态体现出来,它构成了传统文化最主要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传统文化的很多要素都包含在深厚的民间文化之中。因此,我们所说的文化遗产主要也是就民间文化而言的,保存民间文化也就是保存传统文化。但是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变得越来越趋同,这反过来必然影响到人们对文化的追求和态度,使得民间文化的生存状况受到严重威胁,大量的民间文化资源在不断流失,甚至走向消亡。
近年来很多城市管理者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把“经营城市”作为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所谓“经营城市”,强调的是把城市变为经济资源来开发,以经济产业化方式加快城市资源利用,使城市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用,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应该说,在宏观发展战略层面上,城市发展离不开对经济要素的经营,具体来说,就是离不开城市资源以纯粹经济的方式开发利用。但从微观产业层面来看,“经营城市”主要还是强调对城市资源的作用,属于一种产业开发思维。而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则是从保存和延续来认识城市民间文化遗产的价值,与产业开发既有相一致的地方,也有相冲突的地方。因此,如何在经济开发中促进民间文化的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共赢,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前,国内许多城市都热衷于“申遗”,其中包括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这一方面是出于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文关怀,实现历史与现代、经济与文化的共生。但另一方面必须看到,在功利主义观念驱使下产生的经济营销冲动,造成“经营城市”理念下掩盖的是实现“土地经济”的短期最大化经济效应,不仅违背了在发展中保护城市特色和人文关怀的初衷,而且破坏了城市中人们赖以生存的精神文化基础。
城市的发展未来总是要面向现代化的,但城市发展的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对待现代经济文明与传统精神文明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如何处理好民间文化遗产保存与现代社会产业开发的关系,这是一种既尊重传统又认同现实唯一合理的态度。
在现实中,我们能够企及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保持平衡的工作就是从城市建设着手,具体地说,就是从城市的建筑开始,在不断的商业化中探索现代与古典、传统和历史的交汇点。以充满现代感的城市广州为例,致力于建设成为国际大都市,需要同保存岭南文化这一悠久的民间文化资源紧密结合。从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骑楼建筑中,我们看到岭南文化的外在性表现被“凝固”了下来,这是通过建筑这种文化最直观的外在表现,存续了人们文化意识中的外在性,凝固了岭南文化的基本特征,在这个外在性基础上进一步层层固化文化的内在性要素,诸如建筑的装饰与这些装饰相关的文化内涵,进而实现了完整的文化存续。
反观其他一些城市的文化保护,以推倒重来的“短平快”模式,试图复古城市原有的文化特征。这种推倒重来的“短平快”,不仅没有实现复现历史文化的预期效果,反而使得残留的城市文化完全被抹掉,现代化建筑手段的应用造成了外来文化以及“洋文化”的入侵。
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对于城市民间文化存续的挑战巨大,在发展中解决发展中所遭遇的问题,是所有城市发展必然遵循的发展理念。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利用发展中有利的因素,去积极地维护发展中必然要遭受冲击而无法复原的传统。历史传统、民间遗产、文化价值观等,是城市乃至人类社会唯一证明自身的印记。这种印记只有在发展中得以护持和延续,人类才能有对美好未来的体认。我们面对一个城市的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文化智慧,更为重要的是,要将物质发展的智慧融入到每一个文化发展的细节中,而不是只认同经济发展却无文化智慧的见地。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08月20日第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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