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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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杨]民族民间文化的处境和抉择


作者:罗阳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作出保护世界各地不同区域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的决定。人类的口述和无形文化遗产是指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活动空间和口头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语言、故事、音乐、舞蹈、游戏、神话、仪式、风俗、手工艺技术及各种民间艺术表达手段。2001年5月18日,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宣布,世界19个文化活动和口头文化表现形式作为首批“人类口述和无形文化遗产杰作”,列入“口述和无形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中国的昆曲、日本的能乐等世界古老的传统剧种。今后,每隔两年会增加一批新的项目。遴选“人类口述和无形文化遗产杰作”的目的就是要鼓励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各地方团体鉴别、保护和开发利用口述和无形文化遗产。只有保护好这类活生生的人文遗产,才能够确保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持续和传承。

今天,我们所面临的全球化来得如此突然、猛烈、如此之快,令我们缺乏文化上的准备,缺乏应有的应对,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加上乘驾着强势经济的外来文化的强劲优势,我们的文化是弱势文化,任何一种传统悠久的历史文化都可能在当今商业文化面前成为弱势。因此,我们的民族民间文化必然会被强势文化冲散冲垮一部分,这是不可逆转的。而我们能做的、也应该做的,就是把那些承载着我们祖先五千年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把凝聚着我们民族精神、情感、个性特征并且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以及综合国力中不可或缺的坚实精神内涵的民间文化以各种手段和措施尽量完整真实地保护起来、记录下来、留存下来。我国的民间文化是一座巨大的宝库,丰富多彩,“大到村落,小到荷包”,历史悠久,民族多样,地域差异。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需要抢救的东西很多很广。

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保留是一对矛盾,既有对立,又有统一。文化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寻求最和谐的统一。事实上,文化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追求平衡的过程中平衡被打破,经过协调再追求平衡,这就是文化工作的辩证法,也是文化工作者的职责。人类社会的转型,文明的转变,无疑对农耕文化造成了威胁。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人们为摆脱贫困、全力谋求经济发展的时候,往往容易忽视环境的保护,忽视葱翠的山川、清澈的河流的保护;往往容易忽视文化的建设,忽视祖先的文化遗存,忽视人们的精神家园。这一点,我们已经有了很多难忘的教训。今天,当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稍有改善之后,环顾四周,回首往事,人们常常难以避免地发出诸多遗憾。那么,为了使我们在奔向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不再为曾经辉煌的民间文化的沉沦与湮灭发出追悔莫及的感叹,抢救民间文化这一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也就必须纳入文化工作者的工作日程。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必将对中国民间文化的的保护和抢救制订长远的规划和战略的构想。当前,急需做的有这样一些工作:

1.加强对民间文化的法制保护工作,加快制订民间文化的保护法律、法规

我们要力争使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国已加入了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4个国际公约,但自己的民间文化保护方面的法律尚未出台,这是极遗憾的。

2.普查梳理,摸清家底

要组织各级文化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力量,对各地的民间文化来一次地毯式的普查,拉网式的梳理,登记造册,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3.划定保护区域,公布保护艺种和艺人

保护民间文化的最佳之道,不是把它放进博物馆和记在书里,而是放回民间。只有在适宜的区域和土壤里它才能存活。当今,“每天都有一种民俗消失,每天都有一个老艺人去世”,很多民间艺术“因人而存”。因此,可以设立“民间文化之乡”、“民间艺人之村”等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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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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