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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古籍:从民间走出,进入公众视野


作者: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进入更先进的古籍保护时代

  如今,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两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入选的国家重点保护单位已经纷纷开始行动起来,借着文化遗产保护热加大保护力度。在网络时代,任何知识信息得到充分利用的前提,是看其能否转化为数字化信息资源。要弘扬中国各民族优秀文化,促进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交流,必须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设高水准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信息资源,让民族文化信息在信息时代、在世界文化领域中占有自己的位置。目前,中国民族图书馆的“民族文字古籍文献数字化保护技术应用研究”正在积极研发之中。

  另外,早在2008年已入选重点保护单位的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也开始着手进行扫描工作,为建立数据库做准备。中央民族大学古籍部的李婷博士向记者介绍,现在该馆的古籍文献可以办证浏览,如需复印则收取适当费用。而不久的将来,一旦数据库建立,读者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文献全文。

  通过名录的评审工作,我们了解到,少数民族珍贵古籍遴选的潜力很大,有不少十分珍贵的古籍尚未申报。古籍文献虽然是古老的东西,但是对它的保护还是一门新的学科,保护的方式还需要不断摸索。而古籍保护也是应时代要求产生的学科,它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而存在。古籍虽然是不可再生的,但是,古籍的保护工作正在发展,正在进入到更现代,也更受到重视时代 。

  (本文图片由中国民族图书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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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是指55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古代书册、文献典籍和口头传承及碑刻铭文等各类文献的统称,其内容涉及政治、哲学、法律、历史、宗教、军事、文学、艺术、语言文字、地理、天文历算、经济、医学等领域。

  少数民族古籍的年代界定

  我国少数民族古籍的年代界定与汉族古籍有所区别。汉文古籍一般下限定为1911年,而少数民族古籍下限可延伸到1949年。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印发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写纲要中明确规定:“(一)1949年以前成书并已流传使用的民族古籍,皆属《总目提要》的收录范围。(二)1949年以后按原文抄录或复制的古籍,原件已遗失者,新抄本或复印本也属《总目提要》收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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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9-7-1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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