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船是泸沽湖摩梭人的一项重要收入 资料图片
任何人都无法对生活制定出一套完全合理和科学的规范,也没有人能制定出一种既具有预见性、又使人们能舒适生活的法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会有淘汰、吸收、过滤、新生,它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选择、整合中前进。位于云南泸沽湖畔的落水村一直在这么做,这个村庄的失败与成功,也将对所有摩梭地区未来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落水村,是云南省泸沽湖畔一个普通的摩梭人村庄。1989年,时任云南省丽江地区宁蒗县旅游局局长的曹学文,鼓动家里开办家庭旅馆。他腾出8间偏房,设立了20个床位,泸沽湖边破天荒有了第一家家庭旅馆“摩梭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家当年的收入达到4万元,这在当时是个天文数字。村里人猛然意识到旅游可以赚钱。于是,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家也着手建立旅馆,每天,抢客的村民从村庄一直坐到山丫口,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落水村已无法回到往昔的平静。
从家族长老制到法规的萌芽
从1992年正式被国务院列为对外开放的旅游区,距今刚好16年时间,落水村已被评为云南省丽江市的首富村。据村民简单估算,仅划船、牵马、歌舞等旅游项目,每户年收入约为4万元,再加上旅馆收入,每户年收入不少于8万元。
财富的增长有目共睹。然而,在游客来了、钱来了的同时,“狼”也来了。为了争夺客源,摩梭人之间吵架,甚至斗殴,有游客不满于价格的混乱,往日平静的村庄笼罩在一片火药味之中。
最让全村老人气愤的是:摩梭人历来的规矩是不能骑马进村,因为村里有长老、喇嘛之类德高望重的人。可现在,游客并不管这些,骑着马在村中游荡,甚至一些本村青年也骑着马在村里一溜烟跑过,见到自己的舅舅和母亲都不下马,这在传统文化中是不能被原谅的。
从1992年到1996年的4年间,到落水村的游客人数猛增,矛盾突出,是规章法规订立的尝试时期。面对村内纷乱的矛盾,村长格则次若成立了10人的村民委员会,规定所有划船、牵马、跳舞的项目由集体统筹安排;每个家庭都有一份统一的收入;每项收费明码标价,统一管理;还制定了许多罚款条例,如:服务游客时不穿民族服装、在公众场合吵架、向游客多收钱、村民在本村内骑马……由于定了许多罚款条例,次若被村民命名为“罚款村长”。
通过一系列改革之后,村子里复归宁静,人们从刚进入市场时的盲目争夺,又回到了往日的安宁。但是,新的矛盾、冲突或者棘手的问题不时在发生:如母系家庭还在分解,不断走向小型化,这不是由于家庭矛盾,也不是由于母系文化走到了穷途末路,而是由于利益驱动。
从1995年开始,陆续有一些外地小伙子到摩梭人家入赘。他们经过衡量认为,分成小家庭更划算。理由是如果每个家庭一年能分到4万元钱,20几口之家分成3家,就可以分到12万元,是原来的3倍。这番算盘打下来,传统摩梭人以分家闹分裂为耻辱的传统,就在这一拨一算之中分崩离析。不到两年时间,落水村已经飞速发展为73户。村委会为此头痛不已,最后决定,承认现有的73户,但从此以后再有人家分成小家的不算数,分出去的小家庭不得参加划船、牵马、跳舞等旅游项目。
可事实上,这些规定还是留下了隐患。由于村里目前的旅游项目很单调,还有许多待开发的项目,如果新分出去的小家庭开发出新的旅游项目,村委会是无权禁止的。
旅游文化的瓶颈
由于旅游项目的单调,许多游客对落水村感到失望和不满。在那里,连一座比较简单的博物馆都没有,舞会也仅有几个舞蹈,大多是与游客打打闹闹,甚至流行歌曲在当地大行其道。游客缺乏直接了解摩梭文化的渠道,他们直到离开泸沽湖,对摩梭文化仍然一知半解。而村里旅游越来越浓重的商业化气息,也让游客极为失望。
最令人忧虑的是,旅游业并没有为摩梭文化的弘扬带来良性循环,村内的所有收入都由家庭主宰,并没有一分一厘投入在环保、教育和文化等公共领域。作为丽江地区的首富村,落水村每年的旅游收入约300万元,但大部分的开支是盖房,家家盖起了三四层楼,这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而对于公益事业,却很少有人关心和考虑。村里的中小学破烂不堪,直到云南省教委拨款修缮,才改变了面貌。在村民的意识中,认为那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他们对自己的本土文化——达巴文化已很淡薄,尽管目前在整个永宁到泸沽湖,只有一个达巴活着。这份珍贵的遗产在未来的几年很可能会消失,但他们都无动于衷。
落水村的村民对开辟旅游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毫无兴趣。甚至有一个年轻人大言不惭地说:“全国上亿人,只要每人来一次泸沽湖,我们落水人也吃不完。”
脆弱的生态环境
2004年6月5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谁在污染泸沽湖”为题,对泸沽湖的垃圾堆放、污水处理、乱建酒店等问题进行了曝光。泸沽湖的生态环境和污染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过去,老百姓十分重视保护泸沽湖,当地没有洗澡池,也不允许将生活污水排进湖,甚至连洗澡、洗衣都不能在湖里。上世纪90年代,以保护泸沽湖为名成立的保护所引进了两台柴油铁船,由于柴油燃烧留下污迹,引起村民的反感和不满。他们暗中捣坏船只,后来保护所迫于压力取缔了铁船。
由于泸沽湖分属云南和四川共有,在地界、湖界存在许多争议,这给管理带来许多不便。土地可以分开,湖水难以分割,这方禁渔,那方在捕捞;这方禁伐,那方在砍伐;这方在排污,那方在扩建;没有整体性的管理机构。湖边尽管没有工业,避免了大面积的工业污染,但是生产生活废水的污染不可避免。由于泸沽湖岸边的土质是沙地,容易渗水,村民们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家家设立标间,建起洗浴室,这样对湖水的污染可想而知。
而外来物种的涌入,更是从根本上切断了当地的生物链。上世纪70年代,有关部门曾在湖中放养了鲤鱼、草鱼、鲫鱼、鳙鱼等品种,不幸的是还混入了麦穗鱼、鲰虎鱼等杂鱼。它们会争食,还会吃其它鱼子,这对本地鱼种是沉重的打击;放养的草鱼吃掉了许多水生植物,这使得泸沽湖特有的菠叶海菜花遇到了极大的危机。1998年,有关部门在泸沽湖放养银鱼,由于银鱼繁殖非常快,死亡率也高,对当地水质形成了污染。目前,泸沽湖的特种鱼裂腹鱼已经灭绝。
笔者最近一次到泸沽湖,在湖边的旅馆里接触了许多外地商人。他们在与当地人商谈投资项目,如水上飞机、脚踏游船、湖湾高档别墅等,这些现代化的设施,将会给泸沽湖的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灾难。
冲击、磨合之后,重构摩梭文化
泸沽湖的现代文明是与旅游业一起发展起来的,旅游业的发展,使政府不能不解决电和交通,交通的发展和电的开通,又使那里的电视、电话普及起来。如今落水村也有了电脑屋,游人和村民还可以上互联网,这在几年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些事物的进入,冲击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在新文明的进入中,如何来重新阅读自己的文化,修正自身的文化,并重构自己的文化。
到过落水村的人认为,落水村已经变味,变得商业性、没有人情味,但是与永宁山区相比,落水村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制度化、常规化的村规民约。落水村村民从电视、广播中,从与外来游客的交谈中,了解和掌握了不少现代文明的游戏规则和民主意识。村内矛盾和纠纷不再以长老意志论定,而是由村委会在公众领域按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来裁定。是非标准比较明确,公众领域的扩大,带来民主机制与意识的提高,这不能不认为是一种进步。
而与落水村相比,一些未曾开放旅游的摩梭人聚居区显得封闭和落后,每当外人进入,他们总会说:“我们没有文化,我们落后。”而落水人毕竟经历过阵痛、冲击和长时间的磨合,有了更多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在开放旅游的16年间,落水人接触了上百万的中外游客,不论是地位显赫的领导,家财万贯的经理总裁,还是大名鼎鼎的作家学者,各行各业的人他们都接触过,由此也了解了更广阔的外部世界和现代文明。
通过与主流社会的交往,落水人还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并不都是精彩的,开始看到主流社会的问题,比如:虐待老人、性犯罪、环境恶化、人与人关系淡漠、婚姻急剧变化等。落水人以自己是摩梭人为荣,因为在当地,老人的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安度晚年;性暴力是不存在的,家庭和谐,婚姻自由。
当然,落水村人也知道,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每个角落的今天,如何在发展中守护这片最后的母系文化家园,仍是个严峻的课题。
(本文由西部人文资源课题组提供)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7-25
【本文责编: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