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材料中,师旷虽然直接论政,但是他的身份很特殊。《楚辞章句》云:“师旷,圣人,字子野,生而无目而善听,晋主乐太师。”《经典释文》引《史记》注云:“冀州南和人,生而无目。”《淮南子·主术篇》、《文子·精诚篇》俱云:“师旷瞽而为太宰。”师旷身为太宰,干政议事本就是分内之事,因此他不足以作为瞽史均干预政治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左传》中所记叙的人物,无论大小都能干政议政,即便是妇女、仆竖、巫医也不例外。如昭公九年(公元前533年),晋之膳宰屠朋谏晋侯:
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六月卒于戏阳。殡于绛,未葬。晋侯饮酒,乐。膳宰屠朋趋入,请佐公使尊,许之。而遂酌以饮工,曰:“女为君耳,将司聪也。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谓肱股。肱股或亏,何痛如之?女弗闻而乐,是不聪也。”又饮外辟辟叔,……公说,彻酒。
医生论政也不乏其例,如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探视,医和曰:
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良臣将死,天命不祐。”……出告赵孟,赵孟曰:谁当良臣?对曰:主是谓矣。主相晋国,于今八年,晋国无乱,诸侯无缺,可谓良矣。和闻之,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有灾祸兴,而无改焉,必受其咎。今君至于淫以生疾,将不能图恤社稷,祸孰大焉?主不能御,吾是以云也。……赵盂曰:良医也。
女子论政的例子就更多,她们很多是无名的,如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齐晋鞍之战,齐师大败:
齐侯见保者,曰:“免之!齐师败矣。”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锐司徒免乎?”曰:“免矣。”“苟君与吾父免矣,可若何?”乃奔。齐侯以为有礼。
在民众议政十分普遍的背景下,即便出现一些乐师议政的现象,我们以为也是风气使然,不足以作为特例,不能将之视为乐师的职业。《左传》中的乐师们虽然也偶尔议政,却不见他们记录和传播历史。只有史官,他们不单记录历史,而且还是各国王侯的重要参谋。如:
鲁李武子曰:“晋未可偷也。……有史赵、师况而咨度焉,有叔向、女齐以师保其君。其朝多君子,其庸可偷乎?勉事之而后可。”(襄公三十年)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文公十三年)
左史倚相趋过,(楚)王曰:“是良史也。”(昭公十二年)
秋,龙见于绎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昭公十九年)
从上列所引来看,几乎列国都有供王侯咨询的史官,而且史官的地位很重要,远非乐师或瞽矇可比。如闵公二年(公元前660年),“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史官直接关系到国家存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们赞同所谓的“瞽史”应该是二而不是一,即“瞽史”是包含了“瞽”、“史”两类人,而并非存在一个“瞽史”的职位。顾颉刚认为:“《周语下》:单襄公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瞽’焉知天道,实为‘史’之事,瞽、史常联用故也。”[4](p.90)顾先生看到了“瞽史”是两类的组合,但却将两者等同:“可见《诗》、《书》二者无绝对之分别,故瞽与史亦无严格之分别。”[4](p.92)阎步克虽然看到了两者的差异,但却认为不必过分拘泥,所持理由和顾颉刚类似。[3](p.92)他们都抬高了“瞽”的地位,坚持“瞽”能传诵“史”的观点,因此将两者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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