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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万发]毕摩文化与彝族教育关系初探


作者:卢万发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毕摩拥有卷帙浩繁的彝文宗教经书,如诅咒经、把神经、祭祖经、招魂经、驱鬼除邪经、谱系经、占卜经等等。毕摩的各种仪式更是名目繁多,难以计数,常见的有招魂仪式、驱鬼仪式、送灵仪式、诅咒仪式、祭祖把神仪式和占卜仪式等数十种。毕摩教育就是使用上述经书,在各种仪式和家庭教育中进行的。毕摩的传承是彝族最早的有文字的教育,在传承过程中提倡主持公道、传男不传女、讲练结合、学以致用。毕摩只传男性,说明当时彝族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存在。而所传者一般不受年龄限制,小到四五岁的幼儿,大至三四十岁的中年人都可以,而且一律免费。毕摩所到之处,无论什么人,都必须无条件让路让位和致礼。
彝族先民有浓厚的祖先崇拜意识,在他们看来,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丁繁衍都得依仗于祖先的福佑。所以,家支家族的一切重大活动,如分家搬家、出征出差、缔结婚姻、明断是非等等,都必须通过祭祖仪式来了解和禀承祖意。而这一切都只有“无所不知”的毕摩才能胜任。因此,毕摩可以说是彝族上层社会中“君施号令、臣断事务”的高级幕僚和广大彝族人民最信赖的智者、由于上述原因,毕摩常被各家支争聘为家庭教师或家支顾问,而作为某一家支成员的毕摩,又不得不听命于其所属的家支头人,不得不为本家支的利益着想。因此,毕摩与家支头人常常是如影随行,一唱一和。毕摩与家支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毕摩教育与家支教育是一种相互渗透的关系,是维护奴隶制度和等级制的“左右臂”。
 
四、毕摩文化对现当代彝族教育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经过民主改革,彝族社会的剥削压迫关系和等级制已不复存在。因此,狭隘的家支观念和家支教育已趋消亡。但是,现实证明,在很多彝族地区,民主改革砸碎的仅仅是奴隶们身上的枷锁,他们虽然获得了行动上的自由,可他们的思想仍被神秘的毕摩文化严严实实地包围着,紧紧地束缚着。如何改造和利用这一良莠并存的文化,使之与民族教育产生积极的“合力效益”。共同担负起提高彝族素质的历史使命,使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美姑彝族毕摩调查研究》的不完全统计,目前,西南彝族地区有近10万专门从事毕摩活动的人员,其中,四川省美姑县就有6850名毕摩,约占全县总人口的4%和成年男子的13.7%,是全县教师队伍总数的7倍和在校学生的五分之三。美姑县有230多种10余万卷毕摩经书,这些经书的种类和数量比美姑县办学40多年来所采用的教材之和还要多。在美姑村村有毕摩,寨寨有毕惹(毕摩学徒),一年四季,招魂驱鬼送灵的法铃声和诵经声不绝于耳,所谓被毕摩弄死了的各种“妖魔鬼怪,(泥塑或草木扎成的怪物)随处可见,人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谈论鬼神,都在与鬼神打交道。相反,40多年来美姑县还有43个村,约占总人口35%的地区从未举办过学校教育。美姑县每年花在毕摩活动方面的钱“至少也有150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1996年全县财政收入的2倍和教育总投入的2.5倍”。
由于毕摩活动盛行,这些地方基础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以及教育教学质量都遭到了严重的冲击。一方面,很多原本就很贫穷或不太富裕的家庭把大量钱财花在毕摩活动上,而不愿或无力给孩子缴纳为数不多的书费和学费,致使适龄儿童入学率始终难以提高。另一方面,在父母的默许和毕摩的怂恿下,很多中小学生还没有修完义务教育所规定的学习年限就成了毕摩学徒或小毕摩,因此,辍学率也相当高。在一些彝族聚居的边远山区,跟着毕摩通宵达旦地搞宗教活动成了有些青少年课外活动和有些教师八小时以外活动内容之一,不少师生都是毕摩的“得力助手”。因而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和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使学校的无神论教育难以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深入开展下去。很多家长相信毕摩胜过相信教师,因而在一些地方,教师爬山涉水动员学生入学,却遭到“放狗咬他”或“背毕摩回家休息”的对待。毕摩活动也严重阻碍彝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依靠和应用法律法规,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坚决扭转这一现象。开展无神论教育是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以及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都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因此,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应该用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世界观塑造学生的心灵。
其次,必须进一步加强毕摩文化的研究工作,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毕摩文化能够在彝族地区普遍并长期地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说明它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并非一无是处。因此,对待毕摩和毕摩文化,我们不能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必须对毕摩和毕摩文化进行全面的科学研究,努力把消极的因素转变为积极的动力,使其在推动彝区社会文明进步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目前专门研究毕摩文化的机构全国只有一个,即“美姑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仅此一个中心也因人力、物力和经费等诸多原因,而难以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毕摩文化的研究队伍更是青黄不接,参差不齐。因此,有关部门应当把研究彝族毕摩文化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紧抓好。
第三,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教育中大胆起用思想觉悟较高、组织号召能力强且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毕摩。如前所述,毕摩在彝族地区都有较高的威信和地位,因而具有一定的组织号召能力。如果我们有条件地把这部分毕摩吸收到村干部队伍中来,那一定会在安定社会秩序、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和巩固乡村学校的入学率、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甚至还可以有选择地聘请那些彝文水平较高,而且具有一定汉文水平的毕摩来担任中小学彝文教师或农村成人扫盲的专兼职干部,以缓解教师队伍,特别是彝汉双语教师严重紧缺之矛盾。
(原文刊于《民族教育研究》 1999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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