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所属的“负责制定向会员国提出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草案的政府专家特别委员会”1989年4月24~28日在巴黎会议上通过的准备提交第25届大会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草案》中有一个“民间创作的保护”的条款。这个条款对民间文化的保护作了下列表述:“保护涉及对民间创作传统及其传播者的维护。因为各族人民有权享有自己的文化,也因为人民与这种文化的结合力常常由于传播工具传播之工业化文化的影响而削弱,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在产生民间创作传统的群体内部和外部,保障民间创作传统的地位并保证从经济上给予资助。为此,各会员国应:(a)以适当方式进行民间创作教学与研究,并将其纳入校内外教学计划,应特别强调对广义的民间创作的重视,不仅应考虑到乡村文化或其他农村文化,也应注意由各种社团、职业、机构等创造的有助于更好了解世界各种文化和看法的文化,尤其是不属于主要文化的那些文化;(b)保证各文化团体有权享有自己的民间创作,同时还支持其资料、档案、研究等方面的活动以及传统的作法;(c)在跨学科基础上建立各有关团体均有代表参加的全国民间创作委员会或类似的协调机构;(d)向研究、宣传、致力或拥有民间创作材料的个人和机构提供道义和经济上的支持;(e)促进有关保护民间创作的科学研究。”遗憾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政府专家委员会里没有包括中国的专家,因而我们未能在民间文化保护问题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交流我国在这方面的经验。
根据中国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的共同决定,为了保护各民族的民间文化,编纂《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和《中国谚语集成》三套丛书(共计90卷),从1984~1990年,在全国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普查。全国各省市区大约有二百万文化工作者参加了这次民间文学普查采录工作,共搜集到民间故事184万篇,歌谣302万首,谚语748万条,总字数超过40亿字。各地编选县、地、市卷本3000余种。仅举两个省区为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印资料本391卷;上海市编 印资料本350余卷。(注:《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辑部.任重行难成绩斐然——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已逾十年(1996年汇报材料).)这是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保护民间文化方面的一项宏伟工程。通过全国规模的民间文化普查,从所获民间文学资料中选择部分加以印刷出版,得以永久保存。编余的资料,则分别保存在地方民间文化研究机构中。如拟议中的中国各民族民间文化博物馆能够实现,则可将在本世纪普查所得的这一大批材料入藏博物馆中。在这次大普查中,训练了一大批民间文化专门干部。这是保护和研究民间文化的重要力量。
本世纪80~90年代在中国广袤的幅员上进行的这次民间文学普查,另一个重要的收获是发现了许多民间故事家和几个名闻遐迩的故事村。
故事家,是对本民族本地区的民间文化传统知之最多、了解最详的人,他们有的是识字的,有的甚至还是文盲。能讲述50则故事以上的故事家,全国已发现的有九千余人。全国著名者,搜集者已分别把他们讲述的民间故事记录下来,编辑成专著,予以出版。如朝鲜族的金德顺(女)、满族的傅英仁、湖北的刘德培、山东的尹宝兰(女)和宋宗科、山西的尹泽等。
故事村,闻名于国内外的,南有湖北丹江口市的伍家沟村,北有河北藁城县的耿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聘请的专家,曾分别到这两个村子进行过考察。伍家沟村地处道教胜地武当山北麓丛山之中,有216户,分布于17个居民点,共890口人。当地民间文化工作者先后进行了三年的调查搜集。会讲故事的农民有85人,能讲50~100则故事的有35人。已搜集出版《伍家沟民间故事集》(1989年,收入故事236篇)和《伍家沟民间故事》第二集(1996年,收入故事165篇)。最近,他们又在武当山后山发现一个叫做吕家河村的民歌村。该村现有128户750人,生存环境相对封闭,传统民间文化保存较为完好。能唱民歌者,其中能唱两小时以上的有85人,能唱1000首民歌的有4人,现已收集到3000首。关于这个民歌村,将于下月在丹江口市召开学术研讨会,届时会公布有关材料。耿村地处华北地区平原,交通发达。当地文化工作者进行过六次调查搜集,确认能够称得上歌手和故事家者有26人,共采录故事、歌谣等作品280万字,出版了《耿村民间故事集体》4册,选录222万字。当地学者袁学骏出版了《耿村民间文学论稿》专著,在此地开过国际学术研讨会。近来,在重庆市郊区又发现了一个叫作走马镇的故事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也曾去视察过。在这些被称为故事村和民歌村的农村文化社区,对民间文化的传统保护得较为完好,为民间文化的保护创造了一定的经验。
民族民间文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遇到了危机,甚至遇到了消亡的危险。但一个民族或文化社区的民间文化传统,无疑应该得到保护、延续和发展,这对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和民间机构来说,都是不可推委的一种责任。21世纪即将到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与民间文化的保护,二者应得到协调发展。政府和有关机构,包括企业界人士,应在经济上和道义上,给予民族民间文化及其传统的保护以支持。笔者认为,在民间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扬方面,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第一,在小学生中加强传统民间文化的教育,包括在课本中加讲这方面的内容,以增进学生的民族文化和乡土文化观念与知识。我国已在有关人士和机构的促进下,确定3月20日为“中国儿歌日”。《中国教育报》社与北京太阳石文化艺术中心已在《中国教 育报》上开辟了“话说跨世纪的孩子——歌谣传说与童年”专刊。最近还要在北京召开“民间文化与儿童教育”研讨会。民间文化传统与儿童教育问题,已得到了各方注意,建议能在小学教材上体现这一思想。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防止少数民族学生忘掉自己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传统。
第二,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民间文化博物馆,在全国建立中国民间文化博物馆。20世纪不同时期所进行的民间文化搜集,已使我们拥有了相当数量的民间文化资料(包括民俗文物、民间艺术品等),但苦于没有民间文化博物馆加以收藏和妥善保管,有许多非常珍贵的资料已经散失,实在是可惜之至。建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或企业家们,从21世纪的发展着眼,给予政策的倾斜和资金的资助,使期待已久的这类博物馆早日成为现实。
第三,民族民间文化要继承,要发展。要充分估价民间文化在民族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和对民族文化的贡献与所处的地位,反对那些由于无知或故意,低估民间文化的价值的观点。但民族民间文化中有优秀的精华,也搀杂着大量的糟粕,这是勿庸讳言的。文化发展有其本身的规律,会不断地发扬其优秀的部分,也会不断地扬弃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和落后的不适用的成分。但我们今天来做保护工作的时候,既不能坚持“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也不能回到极左的“越是精华越要批判”的思路上去,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1999年9月5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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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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