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传统分为大传统(great tradition)和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在其《乡民社会与文化》(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一书中首次提出了这两个概念,用于分析复杂社会中不同层次的两种文化传统。大传统是指由政治精英、上层士绅、知识分子代表的所谓主流文化的社会价值,小传统是指在地方、村落中形成的民间文化(folk culture)的社会价值。遗产本身包含了大小传统相互依赖与作用的关系。小传统为遗产注入生命力和维他命,遗产正是在小传统这样的民间文化土壤中生成,并且不同地方的民间文化赋予了遗产各式各样的形态,小传统是遗产的本质所在;大传统为遗产注入现代性的价值,赋予遗产以活力,使遗产魅力得以彰显,让遗产从小地方走向大世界。
就在几年以前,“遗产”还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词汇,安于其所在、所属之处,并不张显其所扮演的角色、所指涉的特定内容。然而,就在短短几年间,人们似乎突然间发现了遗产的价值与用途:遗产能树立形象、遗产能带来金钱、遗产能换来声誉、遗产能招徕游客。于是,各种国际/国内组织,发达/欠发达国家,官方/民间机构,慈善/商业团体等纷纷加入到遗产的立法、管理、申报甚至炒作中来,并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遗产造势运动。随之而来的是,遗产的概念在时代、权力、商业等因素操控中,发生了扩充和延伸。遗产原生的传统性被赋予了新的,更为多元的内容。Tunbridge和Ashworth将这种传统性的扩展归纳为五种类型:1.成为任何遗物和遗迹的同义词。例如,法国文化部就对遗产的概念进行扩张,可以包括乡村的洗衣房、小教堂、民间歌曲、话语方式、手工艺;2.任何建筑、区位和地方都能通过“个人记忆”、“集体记忆”和“国家记忆”在今天被附着上关于过去的文化概念成为遗产;3.它已不单单指涉过去的物和工艺,而扩展到无论过去还是当前生产的、积淀了传统文化和技艺的产品。4.过去的,或是特别的、典型的“遗产地景”或“遗产动植物”能够作为国家、地方的标签或是象征。比如,英国哥伦比亚的“遗产树”或美国纽约的“遗产鱼”,它们都被认为比起其他的物种更为原生和历史更长,可作为一种标志性的遗产代代相传。5.成为基于货品和服务买卖的商业运动,被称作“遗产工业”。(注:Tunbridge,J&Ashworth,G.J: Dissonant Heritage:the Management of the Past as a resource in conflict,Wiley,Chichester,1996,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