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锡诚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至于对“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的认识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则更为突出。我以为,到现在为止,我们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从领导角度看,态度仍然过于暧昧,行动过于迟缓。这个问题之所以比较突出,是因为在文化问题上,我们长期以来以“精华”与“糟粕”的二元对立的方法论和当代价值观作为判断和评价文化的标准。历史证明,这种二元对立的方法论和以当代价值观来判断传统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并不适当的,常常会阻碍我们对传统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确评价。
如上所说,“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有一部分是有意识形态性的;但这里面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不存在意识形态性的,如中国人关于天象、历算、航海、农耕、田猎等的传统知识。但遗憾的是,在2005年申报和评审的第一批国家名录中,仅进入了“黎族钻木取火技艺”一项,而且还将其放到了“传统手工技艺”类(Ⅷ―87)中,而不是归属于“民间知识”类。而许许多多成熟的农耕知识、天象知识等,没有被文化界从“非遗”的文化视角去加以研究。
中国的风水、气功等,是否应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似乎还噤若寒蝉。风水观念即使在现代社会中也仍然十分盛行。关于风水的学术研讨会,曾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这件事曾在媒体和网络上一时引起过广泛的讨论。在一些知名的理工科大学的课堂上,开设有风水学的课程。有关风水的出版物汗牛充栋。总之,风水理论和风水实践,受到全社会性的关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一是企图控制和征服自然,让自然为人服务;一是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只强调一面而排斥另一面,是片面的。风水观念之所以与人类相伴而长期不衰,反映了人类对适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不倦追求这样一种心理。当然,风水观念和习俗,在其传承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被迷信家所利用和改造,搀杂了和发展了许多消极的因素,这是应该注意研究和区分的。但在我们的“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中,对风水这种关于自然和宇宙的民间知识,却不置可否,以致迄无进展。无疑是不正确的文化理念作祟。与风水问题相类似的另一个领域,是关于“气”的态度。在一次中医界研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会议上,笔者听到一位院士提出:“气”的观念是中西文化的重大差别之点,“气功”的文化性质问题,应予重新认识。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种,在对自然界和宇宙的认识上,民间的认识,包含了许多智慧和真理,有待我们做认真的科学的发掘,当然,也可能有某些神秘思维的表征存在。须知,科学对自然的掌握和认识永远是有限的,科学没有达到的地方,从来都是神秘思维活跃的空间。对于杂揉着神秘思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封建糟粕”予以抹杀,重复过去的“左”的错误,而应承认民众的选择,但同时进行科学探讨和阐明。
当代还遍布城乡、为民众广泛承继的一些大型的“文化空间”,如有祭祀仪式和民间信仰内容的世俗节庆、以展示民族起源或民族图腾为宗旨的民族节庆,“庙会”、“歌圩(会)”等,之所以很难迈过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门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涉及到了民间信仰和神秘思维这个禁区。而要把图腾信仰、灵魂观念、巫术与禁忌实践等涉及神秘思维的文化元素都阉割掉了,那么,产生和发展于史前时代和农耕时代、而在当今社会中仍然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做也不是唯物史观。近来,对民间宗教的讨论中,学者们指出,民间宗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间宗教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应予充分肯定,不应成为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禁区。
以往我们对文化的理解,太狭窄了。从政府的层面上看,大体只把表演艺术形式看作是文化或文化的主流。从学界的层面上看,大体只把以文字为载体的文献传统视为文化(所谓大传统)。两种文化立场,其共同的地方,就是对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没有文字记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漠然的态度。现在,我们面临着转变观念和理念的问题,各级政府要转变理念,学界也要转变理念。要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文化观。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一部自己的“文化论”,我们现在奉为经典的“文化论”,要么是40年代翻译过来的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论》,要么是当代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文化人类学理论。这些著作固然可能给我们以方法的启迪或借鉴,但它们无法解决中国的文化问题。中国文化是多元一体的文化,历史悠久,多民族、多样式、多层面,其复杂性,没有任何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所可比拟,那些头脑睿智却没有调查研究过或体验过中国文化的外国学者所提供的“药方”,怎么可能解决中国文化的实际问题呢?而我们自己的本土的文化研究,如前所说,却大体是以文字为载体的文献的研究与阐发,以儒家文化为主流,丝毫不涉及“五四”文化先锋们所关注的平民文化和民间文学、现在所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学术思潮,与正在我国和世界范围内掀起的以保护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潮流相悖。季羡林教授近来就“大国学”所发表的言论,不啻是对“新国学”派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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