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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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昭]有的放矢地培养非遗研究人才


作者:王宪昭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非遗研究人才是一种复合型人才,在非遗的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在非遗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中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也明显存在一些不足。如何有的放矢地做好非遗研究人才的培养工作,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尊重人才规律建立科学的培养与管理体系

  考虑社会需求,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社会需求是推动人才成长的催化剂,而培养人才的最终目的也是服务于社会。非遗专业人才的研究活动和成长过程只有与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才会有存在价值和强大的生命力。因此,那些与非遗保护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实体,在培养非遗专业人才时首先应考虑到社会需求导向,并能将评估机制应用到非遗人才的使用和培养过程,评估目标应突出非遗研究人才知识面的“博”与“广”,专业理论的“专”与“精”。

  探讨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顺畅的人才培育体系。应根据人才成长特点,采取多渠道、多模式,培养具备非遗传承、保护、发展、管理、研究能力的多类型、多层次人才。构建人才培育体系时注重各级主管部门和教育、研究机构的上下互动和横向联合,如中央美院非遗研究中心明确提出了“学、产、民、官”四位一体的运作机制,将专业科研与人才培养、社会效益创造、非遗传承人的互动和推动政府加强非遗保护机制建设密切结合,通过与政府部门沟通、成立民间艺术研究机构、实地考察地方民间艺术等方式,在教学与实践的链条中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与实际应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扩大研究人才视野,建立良好的交流与激励机制。应打破单一研究机构自身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局限,建立国内外校际和机构间的人才交流机制。同时,还要根据他们的研究和个人发展的需要,提供多方面的学术保障,疏通学术与田野的交流渠道,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推动成果的运用。

  规范学科建设实现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科学规划,规范学科发展。学科建设是培养高质量人才和开展高水平科研的基础,也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体现自身价值的根本所在。这些院校和机构应当继续巩固或积极发展非遗保护与应用学科,为国家提供相关成果和应用信息,积极协助、支持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制定适合国情的文化政策和操作模式。在学科实践上,应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改造传统学科,打破学院式的教学或研究模式,鼓励引入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知识与理论。

  强化特色,突显学科优势。从目前非遗人才资源的利用和培养现状看,一个单一的教育或科研部门试图包揽非遗的全部内容是不可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确立重点研究方向,形成人才利用和培养的个性和优势。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口头传统研究中心,以广泛流传于少数民族中的歌谣、史诗、传说、故事等民间口头艺术为研究重点;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在多年人才培养和教学积累中,将民俗学研究不断推向纵深,等等。强化特色有助于促进研究人才“专”与“博”的良性发展。

  稳定专业,培育学术梯队。非遗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无论是资料整合还是理论发展,都需要长期积淀,既要有专家的介入和传、帮、带,又要有后继人才的持续培养。培育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是确保非遗研究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在广泛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长期的需要,全面审视各类人才的社会需求,确定比较合理的年龄层次和专业结构比例,为一个部门、地区乃至全国的非遗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引导和政策支持。

  普及基础,努力避免“大学后”现象。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周期,在基础教育中有目的地强化民族文化意识有利于提高专业生源的质量。例如在全国各地中小学学校教育中,开发与非遗有关的地方性文化教材;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本民族文化知识的学习与鉴赏,等等。同时,应努力避免“大学后”现象。由于目前国内许多大学教育并没有真正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学生在大学毕业后,由于所学的知识与社会脱节,不得不再花大量的时间、精力重新进行学习和培训。这就要求培养部门在教学中必须特别关注非遗学科的实践性特点,把专业研究应储备的知识与非遗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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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2年5月11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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