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主义论与德国民俗学

民俗主义论与德国民俗学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王霄冰

致对于传统的美化。
4) 发明新民俗的人们并非完全出于爱好,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所以新民俗在当代社会机制中所担负的功能不仅是多重的,而且也是现实的和符合自然规律的。
5) 批评民俗主义现象的人在理解上有片面性。他们在观察问题时只看到了某些点而没有看到整个面。
6) 民俗主义是人们对于某种文化或某个社会阶层所固有的“角色期待”的产物:如果对方做出了违背这种期待的行为,就会被认为是不真实和不自然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民俗主义论所批评的实际上是当代文化的民主化和多元化。
7) 追求所谓“原原本本的民众文化”的民俗主义批评者,自己往往就是一个民俗主义者。
8) 民俗主义的批评者和民俗主义者的出发点实际上是相同的,他们的区别并不是本质的,而只是在追求某种理想的程度和阶段上有所区别。
尽管如此,鲍辛格尔并不主张使用其他的概念来代替“民俗主义”一词,他承认莫塞尔对于民俗主义的批评有他部分的可取之处,并且主张对这种现象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只不过他认为应该用一种更加开明和公正的态度来对待这种正在生成中的风俗现象,应给予它自然发展的机会而不应过早地加以打击。另外,在大会的讨论当中,很多学者也提到了,传统的发明自古就有。其实任何一项传统—就像犹太学者霍布斯鲍姆所指出的那样[9] —都是发明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它都具有多方面的生存理由和实际功能,而在后代人的眼里才会成为象征过去的“传统”。我们今天发明出来的新民俗,在50年之后或许就会被当成是真正的传统文化来看待和珍惜。所以民俗的真假问题,实际上都是相对而言的。
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地探讨民俗主义,鲍辛格尔组织欧洲十几个国家的民俗学家们对此现象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的部分结果以专辑的形式发表在了德国《民俗学杂志》第65期(1969年)上。他在前言中提到,民俗主义是一个极为普遍和重要的文化现象,是民俗学研究无法避开的问题,作为民俗学者有必要通过比较研究来揭示它发生、发展的特殊条件和模式。作为问卷调查的参考坐标,鲍辛格尔制定了十项内容[1]。这里简要地摘录如下:
1) 民俗主义的主要表现方式是什么?是服饰、唱片、民间文艺晚会,是为旅游者设计的节日活动、文娱表演,还是被收录在音乐、美术和文学多种媒体当中的民间文化?
2)   民俗主义活动的承载主体是什么?是政党、地方民间团体、还是其他的社会组织?个体的发起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作用?
3) 民俗学者包括各种专业性的学术机构在这中间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4) 民俗主义与大众旅游消费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在此有必要将以接待外地游客为目的的民俗主义活动与和对外宣传无关的类似现象加以比较。
5) 大众传媒如广播电视、唱片业和出版业以及报纸杂志等等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
6) 服务于政治的民俗主义也应是研究的重要部分,其中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民俗,常常被看成是对中央政权的无害粉饰,但也不排除有为民族文化争取认同的目的存在。
7) 民俗主义和哪个社会阶层相关?它们属于农民阶层还是属于某种职业领域?
8) 是否有某种民俗特别适合于民俗主义活动?比如像服饰,往往就是民俗主义活动不可或缺的道具。相比之下,民间口承文学的应用范围就比较受到限制。
9) 是否有某些地区的民间文化在民俗主义活动中特别受到偏爱?比如巴伐利亚的农民文化在德国就被视为最有代表性。促成这种偏向性选择的原因何在?是因为这些地方遗留的传统文化比较丰富?还是因为当地人的乡土意识浓厚、对本土文化采取了较强的保护和宣传措施?
10)最后是时间上的纵向发展问题。一项民俗的“原型”到底可以追溯回到什么时候?它在每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形态又是怎样的?
通过这份问卷的设计,鲍辛格尔实际上已经为今后围绕民俗主义问题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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