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主义论与德国民俗学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王霄冰
俘虏,在俄国的集中营中生活了五年之久。早年这些复杂的人生经历不仅使莫塞尔有机会接触到社会各个阶层与各种不同的文化,激励起了他对于民俗研究的兴趣,而且也是促成他在研究当中时时体现出的怀疑精神的主要因素,因为他感觉到“活生生的民俗事实和用文字固定下来的民俗学之间的差距只会让人困惑”,所以自己从早年开始就“对现有的民俗学研究方法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 [2]。
德国民俗学起源于十九世纪的启蒙时代,最初只是德国语言文学学科下面的一个小专业。民俗学在草创阶段一方面体现出传统的浪漫倾向,即把研究的对象主要集中在乡土生活上面,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当时德国政治思潮的影响,为了强调日耳曼民族精神而偏重于神话传说与宗教方面的研究。用莫塞尔的话来说,“虽然民俗学常常被归类于历史性学科,而在实践中它却一直在使用违背历史的方法”[3]。从苏联被释放回到德国以后,莫塞尔一直在巴伐利亚州的文化部门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和研究本地区的各种历史文化资料。以他为首的慕尼黑地区的民俗工作者们,主要以本地区流传下来的各种历史性档案文献为研究对象,致力于对传统习俗的历史性重构和社会关联研究。莫塞尔曾经说过:“一项有良心的研究不能基于猜想而要基于取证,然后还要看所取的是孤证还是多数的证据。当然孤证也有它的价值,因为它留下了痕迹。来自不同出处与时段的一定数量的证据可以引出对于其相互关联的疑问,但还不足以形成对于风俗演变的看法[4]。”由于他们只相信文字和实物的证据,十分强调证据的充分与可靠,所以被称为是德国民俗学中的“历史-档案学派”(historisch-archivalische Schule)。
莫塞尔是战后德国民俗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贡献不仅体现在对具体的民俗现象的研究方面,而且在理论上也颇有建树。他除了强调研究的实证性之外,还特别强调民俗现象的时间性与空间性,也就是认为任何民俗都是和一定的时段与地域密切相关的。比如像人们爱用的“古代”、“上古”、“过去”或者“古人”、“民众”这样一些没有明确的时空限制的词汇,在他看来都是不科学的[5]。任何民俗都不能从它生存的具体环境中被孤立起来,而是要和当时当地的社会历史状况联系起来看待。随着历史事实的变迁,风俗的表现形态也会发生变化,而绝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民俗学者的任务,并不是要追溯某种习俗的原生形态,而是考察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环境下的生存形态。他的这种主张对于民俗学研究方法的科学化很有帮助,也得到了学界同仁的普遍承认。虽然莫塞尔并非科班出身,没有在大学里学过民俗学,也没有博士学位或是教授头衔,但在1969年他满65岁退休时,有人为他出版了纪念文集。1978年他获得了一枚巴伐利亚州政府颁发的功勋奖章。1982年维兹堡大学哲学学院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91年,在他去世一周年时,《巴伐利亚民俗学年鉴》(Bayerisches Jahrbuch für Volkskunde)出版了纪念他的专集。
莫塞尔最早提出民俗主义这一概念,是在1962年发表于《民俗学杂志》(Zeitschrift für Volkskunde)上的《论当代的民俗主义》(Vom Folklorismus in unserer Zeit)一文中。在这篇文章他以当代社会中的民歌与民间艺术表演为例,列举了大量的事实来描述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即用“第二手的”、经过加工处理或者甚至重新发明的所谓“传统风俗”来吸引外地游客,为本地区及其文化做宣传的行为。其目的既有可能是政治上的,但更多的却是商业的。莫塞尔把这种现象统称为“民俗主义”,并指出,上流社会对于来自民间的音乐舞蹈的采集与加工、将之作为地方风土特色而推上表演舞台的现象自古就有,但在规模和目的上却与今日的民俗主义有所区别。由于大众传播媒体和旅游业的共同作用,当代民俗主义行为的功利性和商业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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