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妇女外流引发的婚俗变迁

西南少数民族妇女外流引发的婚俗变迁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杨筑慧

化长久保持着其固有的特色,即生计方式、抚育习俗、择偶标准共同维系了社区传统文化的运转。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生计方式愈来愈多样化,外出务工、经济作物的种植、民族旅游业的开展等,无一不在改变长期自在的民族社区,逐渐摧毁了千百年来所构筑的社会文化根基,同质的社会正被多元的价值取向所浸染。在这种情形下,择偶标准也变得虚无,与传统社会往昔的需求渐渐发生断裂。许多外流女子在选择配偶时,既没有看到所选男子本人,更对其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所在村落一无所知,至于男子的品性、相貌、健康状况、能力等等,只能是想象了。

  笔者在云南省镇沅县九甲乡的下车村做田野调查时,遇到一女子,自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上街时结识了一名山东人,听说山东好,就跟着这个人到了山东,嫁到了一户素不相识的人家,在那里生儿育女。5年后才第一次回了娘家,直到那时,娘家人也才知道她的近况。还有在四川凉山一些彝族地区,由于当地社区有吸毒贩毒现象,有的父母害怕自家女儿留在当地遭罪,当有外来掮客说合时,也不问男家具体情况如何,就把女儿嫁给了外地人。

  笔者在调查中曾问到一些外流女子的家人或邻里,许多人的回答是,既没有去过男方家,也不知道他家在什么地方,有的只知是某省,稍好点还知道是某县,何乡、何村则不得而知。即使知道一些对方的情况,也多凭介绍人虚实参半的说道。一些女子出嫁他乡,家人甚至都不知道,而是过了些年才有消息传来。择偶变得简单化,价值标准虚无化,民间传统的择偶习俗、标准也在逐渐消失。

  逐渐消失的婚恋习俗

  在许多民族传统社会中,婚姻关系的缔结有一整套的习俗,如谈情说爱的方式,说媒方式,婚礼举行方式,以及婚后的夫妻关系、社会互动。

  西南少数民族的谈情说爱方式可谓情趣盎然,民族特色浓郁。如侗族的行歌坐月、布依族的郎哨、苗族的游方,以及西南边疆傣、阿昌、佤、哈尼等民族的“串姑娘”等。一般来说,西南民族地区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多以集体性的方式进行。当姑娘小伙子成年后,他们往往根据性别形成一个活动圈子,除了于节庆、生产活动时借机寻找意中人外,日常时间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对歌弹唱。姑娘们还手里做些手工活,如刺绣、纺纱织布等,在轻松、融洽的气氛中,某对青年男女会渐渐产生爱意,并相互赠送信物。一旦关系确定后,男子则告知家人,如家人亦中意,即找合适的媒人前往说亲。

  说亲过程同样充满情趣,媒人依习俗前往女方家,或带酒,或带茶,在各种表面的托词下说到这对年轻人如何般配,双方家庭、家族如何又攀了门好亲戚等等,如此往返几次。若女方家也对对方满意,下一步则可合八字、对属相、看卦象等,这些如都呈吉相,即可订亲。订亲则意味着双方家庭确定了姻亲关系,社会网络由此而扩展,一般情形下是不允许任何一方悔婚的,否则会引起争端。

  婚礼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既包含着个体自身角色的转变,也意味着社会关系的重组,还是文化传承、族群互动的重要场所,其过程及其所展现的民族文化常常为“他者”所乐道。婚礼过后,一个新的家庭诞生,一个新的社会网络得以建构,个人也在此中成就了其责任、生活之意义及纽带作用。

  婚礼后,在西南一些民族如苗、布依、侗等民族中,还有“不落夫家”之俗,即暂时不与丈夫同房,而是返回娘家,待逢年过节才由夫家人接到家中,如此往返一段时间,一年、两年或更长,才长住夫家。

  然而,这些习俗均随着妇女的大量外流逐渐消失。笔者在中学时代于侗族地区所见的行歌坐月、不落夫家没有了,在婚礼中那种对歌、弹“牛腿琴”的场景也湮没在遥远的记忆里。又如云南省红河县乐育乡坝美村的哈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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