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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宋代“头发丝”之谏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热度:

  宋代中央最主要的监察机构御史台有一个制度规定:凡是御史(言官),上任后百日内对时政提不出意见的,就算不称职,即罢免去充任外官。
  宋真宗年间,一位叫王平的新任御史,眼看上任满百日,却未见对朝廷政务提出过意见。同僚都很惊讶,私下里议论:这位王兄看来要一鸣惊人,憋了这么久不发声,一旦开口,说的肯定是治国理政的大事要事。
  终于有一天,听说王平写了一个奏章,大家迫不及待地暗地里打探奏章内容,却发现其奏章中根本不是什么治国理政的大事,而是批评皇帝御膳的卫生状况不佳,饭中有头发丝,亟须改善。奏章原文这样写道:“是何穆若之容,忽睹鬈如之状。”用现代话全译:皇上郑重严肃地正要吃饭,忽然看见一根头发丝安然地在菜盘中盘卷着。
  不知道宋真宗赵恒看了王平的奏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但冯梦龙在《古今笑史·迂腐部第一》中记录这件事时,却忍俊不禁地调侃道:一心保卫皇上的龙体健康,这个忠心大了去了。此人堪比西汉名臣丙吉!显然,此说充满了讥讽与不屑。当年,西汉丞相丙吉放着群斗“死伤横道”不管,却去问路人“牛喘吐舌”,曾被冯梦龙作为《古今笑史·迂腐部第一》开篇。拿王平“弹发”之谏与之比肩,很明白不是点赞。
  也是,王平身为朝廷御史,亮不出对时政的真知灼见,竟弄出了个“头发丝”问题打哈哈,确实有点丢份儿,因此成为古今搞笑达人——“弹发御史”,这怪不得他人。
  不过,此事似乎亦有猜想的空间。宋制在规定言官谏言时限的同时,还有一条“言官‘风闻言事’”的规定,即御史如果在听闻传言的基础上写奏章表达意见,即使传言本身有不实之处甚至谣言,也不追究其责任。这一规定,无疑给言官参与决策、批评政事提供了宽松的话语保护,也给他们行使监督权包括选择评论时政的主题方向提供了量裁的自由空间。这种情形下,御史们的谏事建言,至少可以有三种冠冕堂皇的选择:其一,可拿村野一些传闻、议论或宫廷一些小道消息作为调研成果,以“小报”内参的样式上书。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左谏议大夫刘安世听江湖传言“宫中出重金雇用奶妈”,于是呈上奏章表示反对,并提出“浮浪于声色”的批评。尽管事实上这一传言并不真实,但他却狠刷了一把作为谏官的存在感。其二,可从域外或《宋会要辑稿》上弄一些类似“蝴蝶效应”“皮格马利翁效应”“木桶理论”“荷花定律”等理论,加上都进奏院编印的邸报佐料“对号入座”顶缸。就王平那等一根头发丝都能写得文采飞扬的刀笔细思,依葫芦画瓢,上一个花哨的札子,并非难事。其三,可从“四书”“五经”中整一些类似“蒹葭苍”“贸丝”“待儒者”“负成功”之类报章鲜见、众所未闻的新词儿,作为学术研究上报,既表现自己学问渊博,又显示自己研究深刻。一旦“不明觉厉”,入了权威机构的法眼,那他整出的词儿就成了成果,人随之便成了足以忽悠人的“砖家”。
  史实是,王平御史并未这样做,或许脑瓜压根儿就没有往这方面转悠,而是日复一日近乎迂腐地坐着冷板凳在那儿弄什么“时政”之策。焉知,想拿出对朝廷治国理政有价值的课题或方案,大都需要一个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过程,一个新上任的小御史,区区百日时光想亮出这样的成果,心有余而力不逮。眼见得百日时限已到,怎么办?情急之中,他想到了急功近利的“头发丝”问题。
  就王御史由基层逐步到庙堂的阅历猜想,他肯定会预料到“弹发”谏言的结果——引起同仁轻蔑与哂笑,乃至皇上小视。然而,他可能也会作如是想:与那种捕风捉影、胡编乱造情况惑上的人相比,与那种不学无术、搞剽窃抄袭假成果贴金的人相比,与那些说自己都感觉“漏风”的假话甚至攻击他人的钩心斗角相比,实实在在地讲一个头发丝问题,比他们真实多了。他反而感到自己有一种真实和高尚的自傲。
  也许,他会如是宽容和原谅自己:让人嗤笑当然不好,可是,为了规避“百日”被裁的风险,为了能在朝廷继续当言官、有朝一日真搞出个大成果的长远计,眼下用“头发”问题刷一下存在感,值得。“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于是,他感到自己有一种做言官的机智和幽默,竟自得地笑了。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于御膳中头发丝问题的奏章便搞笑般出现了。于是,王平以堂堂的宋代御史身份成了“弹发”搞笑达人。当然,也不排除王平确实是个庸官、懒人,但以他的经历和诚实,我宁愿相信他是前者。
  “千秋之秘”,后人猜想。既然是猜想,只是一家之言,在下姑妄言之,诸君姑妄看之,不必当真,更不足为训。(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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