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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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立璠]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陶立璠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2、如何正确理解专家在非物质文化保护中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异常丰富而且历史悠久。如何在如此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认定哪些是值得保护和传承的文化遗产,这就涉及到对至今仍在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评价。
 
大家知道,社会造就了专门家也离不开专门家。就文化遗产保护而论,文物无论是地下发掘的还是地上遗留的,它的确认和保护需要专家鉴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进入国家名录的时候,同样如此。专家的认定、评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中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怎样筛选、认定作为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涉及到许多问题。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筛选中的平等性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的主体意识;科学的筛选和评价标准等。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筛选的平等性原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即要贯彻遗产面前各民族平等。民族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是不可思议的。文化遗产有大小、多少之分,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具体来说,在筛选、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汉族和少数民族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能只把眼光盯在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上而忽视了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汉族和少数民族相比,少数民族处于项目的少数。不是那里没有值得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从事申报的地方政府没有重视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尊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长官意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中,专家的作用不能低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评价主要是在专家群体中进行的。如前面讲到的,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众多的民俗学家,文化学家在长期的学术实践中深入民间进行田野作业,收集整理民俗文化事象;如果没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十套民间文艺集成》工作的积累,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是不可能如此顺利地进行。两批“非遗”名录的评审,是对数十年来中国民俗文化研究成果的一次检阅,是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从一个方面使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工作作深入的思考,即专家如何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评审。
 
人们不禁要问: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的主体是谁,即由谁来筛选和评价。是政府,还是专家。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判断中,谁有决定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和传承者处于什么地位,他们所创造和拥有的遗产,是否完全交给与这种文化的创造毫无干系的人去评价,专家有这种权限吗?不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不是所谓的专家,专家也没有这种传承能力,但不能说专家与这种文化毫无干系。事实证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判断,是专家在田野作业中发现并认定的。俗话说“当局者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者虽然创造传承了这种文化,但他们只知道这种文化的使用价值,却并不一定明白他们所创造的这一文化具有哪些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史价值和审美价值,这需要专门家去指出,并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去保护,专家的作用仅此而已。专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做一个称职的志愿者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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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从田野到书斋──陶立璠空间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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