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几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每一个从事文化学、民俗学研究的人都感到由衷地高兴。因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多年来中国民俗学人梦寐以求的。记得早在1989年,那时正是“中国民间文艺十套集成”(中国民间戏曲志、中国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民歌集成、中国民间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间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民间曲艺志、中国民间谚语集成、中国民间歌谣集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开始编纂的时候。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故事、歌谣、谚语)的普查已接近尾声,当时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单位发起,曾经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过民间文化保护座谈会。时任人大副委员长的阿沛·阿旺晋美先生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9年在巴黎召开的第25届总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精神,呼吁中国政府能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民间文化,使民间文化的保护在政府主导下进行。钟敬文先生在座谈会上作了保护民间文化的长篇发言。这里所说的“民间文化”,就是今天所说的“民俗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20多年前,中国民间文化研究的有识之士就已经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不成为政府的行为,不通过立法的形式,是很难进行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