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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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宝]遗产人类学视域中的非物质文化


作者:潘宝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摘要:非物质文化被认定为遗产是现代性社会作用于文化的一种机制,遗产生产则是这种机制的具体表现。非物质文化可以成为遗产生产的客体,将现有的文化形态从传统社会融入至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在遗产生产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原有的生产与休闲功能也因现代性社会的影响而改变着地方性社会的关系与结构。非物质文化可以成为遗产休闲的对象,在此过程中它也可以成为地方性社会与外部社会沟通与交往的媒介。遗产人类学视域中的非物质文化是关于人的文化,只有使其再次回归至生产与休闲的本质,再次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彰显对其的保护与传承。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遗产休闲;遗产人类学


  作为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文化概念,“遗产”的产生使得人类社会对文化的理解不再拘泥于某一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层面上,也不再拘泥于某一地理区域或民族文化特殊性的层面上。遗产这一概念超越了现代资本经济所造成的中心与边缘二元结构,也超越了我者基于自我文化的优越感而对他者的异域文化进行原始或落后等层面上的建构。这一概念使得人类社会不再以资本经济层面上物质财富数量的多寡评判某一文化形态的优劣。借助于遗产概念的影响,特别是随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类整体的层面上对文化多样性以及文化多元的强调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共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使得遗产被分为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和自然遗产(natural heritage)两类,国际层面上的遗产实践与合作使得人类社会意识到,对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是当代人的事情,亦关联着子孙后代,这涉及到遗产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而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经济一体化对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影响,以及人类社会对遗产概念的理解与认知进一步深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文化遗产所包含的文物(monuments)、建筑群(groups of buildings)、遗址(sites),并不足以理解与解释人类社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文化形态,也不利于在遗产实践中有针对性地保护文物、建筑群、遗址等无法附属于这些物质层面上的文化遗产。或者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的文化遗产过于强调了物质文化遗产(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因此,经过近三十年的遗产实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在巴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一概念成为了对文化遗产概念的进一步解释,也进一步扩展了文化遗产的意涵,更使得非物质文化(intangible culture)成为了遗产研究的热点。

  遗产人类学基于人类社会整体层面并利用人类学的相关理论方法展开对遗产的研究,既不停留在对他者遗产的文化叙事与文化书写层面,也不只是将遗产置于人类学现有的理论中进行纯粹的分析与解读。遗产人类学探究遗产的本体论倾向,或者说,遗产人类学研究遗产存在的本质,研究遗产存在对类整体的影响,研究遗产与人之所以可称之为类的文化关系,研究遗产概念及其使用者所试图彰显的人性,研究遗产在人类社会中之所以产生的现代性根源、之所以流变的原因等。非物质文化这样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在遗产概念影响之下对文化理解与认知的进一步细化,它进一步将文化的精神层面激发出来,以便能够丰富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并注重地方性文化与现代性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在遗产人类学的视域中,非物质文化试图通过遗产这一同一的概念在我者与他者的层面上彰显人性。通过遗产人类学的理论研究,在人性的彰显过程中、在遗产生产与遗产休闲的过程中理解与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学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与遗产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建构所引发的不同类别的文化形态变迁,从而进一步探究非物质文化存在的本质。

一、作为遗产生产客体的非物质文化

  非物质文化指的是能够体现其所处群体与个体的人文与精神风貌的各种文化形态,多以传统技艺、节日与仪式等内容呈现。非物质文化,并非物质的反面,它是众多无形文化形态中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更加注重文化的精神层面,更加注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物质层面。遗产是文化的另一种现代性话语表达方式,它将文化从以追求物质财富为目的的资本经济理性桎梏中解放出来,通过保护与传承的话语表达来影响传统文化在现代性社会的表达方式与存在方式。非物质文化的存在是人类社会认知发展的一种结果,是人类意识到文化多样性在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的结果。遗产的存在是对非物质文化存在的进一步升华,即非物质文化在表达人类社会不同区域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仍然需要遗产话语来进一步修饰,以便强调每一种文化形态在非物质文化中的特殊性。也就是说,遗产是非物质文化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且遗产的存在需要有各种不同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不断地呈现。而在遗产数量也处于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非物质文化自然就不断地被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人们所发现。在实践层面上,遗产并非是非物质文化的发明或创造,遗产首先是被认定的,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者民族-国家及其内部的文化职能部门所认定的。这也就表明,遗产是现代性社会中的一种文化生产方式,通过遗产的认定机制,遗产生产成为了文化生产的方式,生产的目的在于通过遗产的话语影响非物质文化的表达方式。

  遗产生产指的是遗产话语实践的一种过程,即将各种不同的非物质文化认定为遗产,并以遗产的话语影响非物质文化的表达方式。从遗产生产的视角审视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有可能成为遗产生产的客体;而从人类整体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对文化价值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遗产生产是人类社会在类整体层面上对非物质文化的文化价值进行彰显的过程,以便在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凸显其人性价值。人性价值的凸显在基于遗产这一文化价值的时候,必然需要通过非物质文化这一能够凸显精神价值的媒介,并能够在遗产层面上整合各种不同种类的文化形态。人性价值通过非物质文化来表达,而遗产生产则凝结于非物质文化的凸显过程中。问题在于,遗产生产虽然是以遗产认定的形式影响非物质文化的表达,但非物质文化的表达却并不一定必然基于遗产生产的结果。理查德·汉德勒(Richard Handler)提示我们,“文化形态(cultural configurations)是特殊的历史产物,必须被解释(interpreted)和翻译(translated);但人却不能为了要解释他们的特殊性而书写社会科学规律”。这也意味着,非物质文化与遗产同属于文化形态的不同表达方式,在强调非物质文化或者遗产特殊性的同时,两者所表达的意涵却并不能统一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概念中。虽然非物质文化的表达在现代性社会的语境中、在遗产话语的作用机制中必然寻求与遗产概念相结合,但非物质文化所表达的主体却是人,是非物质文化背后的某一群体或者个体。因此,遗产生产确实必然基于类似非物质文化的表达,但遗产生产却并不一定受非物质文化表达的绝对主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话语表达中,非物质文化既是遗产的一种修饰方式,亦是遗产的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说,遗产生产的主体必然是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人,是人对现有各种物的理解与解释的一种过程,将物认定为遗产意味着人这一主体在对待物这一客体时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当越来越多的物被认定为遗产的时候,遗产这一概念及这一概念所对应的物也确实影响了人们的认知。不得不说,非物质文化这一话语的出现,本身就是遗产生产的一种结果。但遗产生产本身并不一定就等同于非物质文化生产。对于非物质文化的拥有者来说,例如通过手工技艺生产手工艺品、在节日中参与活动,这本身就是群体与个体文化延续的一种方式,是原有文化生产的一种方式,是文化本质的一种属性,这样的文化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嵌合在一起的,生产本身对于非物质文化来说,即是自我文化的呈现(presentation)。而在遗产话语的影响之下,例如生产非物质文化,有可能就成为了拥有传统技艺者的一种职业,生产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消费这种文化的人、是参与现代资本经济的一种过程、是为了向他者展演传统技艺的生产过程、是自我文化的表征(representation)。非物质文化与遗产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之一,即是他者与我者在文化层面上相互之间的转化。这种转化的结果,即他者的非物质文化也是我者的非物质文化,我者的非物质文化也有可能被塑造为他者视域中的非物质文化。也就是说,在遗产生产的语境中,非物质文化的形态发生了变化,非物质文化存在的目的亦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文化之所以存在是人标榜自身区别于其他物种的证明的话,那么非物质文化的存在则是人试图完善自我存在于此世界中的证明,是将自我区别于他者的证明。但将非物质文化置于如此凸显的语境中,则必然是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结果。非物质文化所指向的传统技艺或者节日仪式等多种文化形态在现代性社会中,更多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是在物质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的前提条件下,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前现代性社会的传统技艺或者节日仪式等非物质文化是为了在生产活动中或者在非生产活动中满足群体或个体的文化建构,同时建构地方性的文化共同体;但在现代性社会中,当非物质文化成为遗产生产客体的时候,遗产更多表达的是现在,是现时人们的主观意愿,即那些他者的传统技艺或者节日仪式等文化形态成为了我者视域中被保护与被传承的对象,同时也淡化了我者与他者在文化层面上的差异性,而强调的是多样性。彼得·霍华德(Peter Howard)指出,“遗产并非关于过去。当然,许多事物和思想源于过去,但遗产却总是与我们现在如何做有关。这并非是否认遗产历史的存在,因为很多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关注保存和搜集,而是说,遗产管理的利益与史学工作者的利益,两者之间的区别确实极其简单”。这就说明,遗产的历史并不等同于非物质文化的历史,即当非物质文化成为遗产的那一刻起,非物质文化成为了他者表征自我的对象,同时也成为了证明我者与他者在文化上平等的因素。这也直面类似的问题:作为他者的非物质文化,在成为了遗产之后,他者的非物质文化转化为我者视域之中我者的文化,作为他者的我者,又如何看待我者的遗产?他者与我者通过对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凸显,来强化现代性社会的文化建构,进而确立他者与我者的文化秩序。既然在遗产话语中,非物质文化可以被认定为遗产,且被认定为遗产亦是遗产生产的过程之一,那么,仍然存在于现代性社会空间中的非物质文化,就有可能借助于遗产生产的模式,而将非物质文化转变为遗产,以便获得继续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话语权力。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世界级的、国家级的,还是地方级的,一旦成为了遗产生产的客体,那么非物质文化形态及其存在的目的必然发生改变。

  非物质文化形态绝对是处于流变过程中的,因此,当地方性社会借助于遗产生产这一方式的时候,在遗产话语的作用下,地方性社会中那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形态必然也伴随着现代性的发明与创造。这也意味着,在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绝不存在绝对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并非只有处于博物馆中的非物质文化才能称之为遗产,或者说,博物馆化的非物质文化并非只是遗产话语作用的唯一结果。米歇尔·范·普雷特(Michel Van Praët)在研究遗产与科学文化时论述道:“自十九世纪末以来,人们意识到与博物馆有关的传统遗产、非物质遗产(intangible heritage)是处于危险之中的。不仅仅是在民族学(ethnology)和历史博物馆领域中,而且还有科学与技术也都处于这样的意识中。例如物种的迁徙,尽管严格意义上是纯粹自然的,但对非物质遗产的反思不能忽视任何关于过程与现象的保护。非物质遗产包括文化与自然,而在文化方面则指的是所有创造行为(acts of creation),也包括与科学相关的行为。这就表明,当代科学与技术博物馆学不能独立于对非物质遗产的反思以及相关问题的思考。”换言之,遗产生产的主体是现代性社会,是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人,类似博物馆这样的机构是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文化职能机构。这样的机构将非物质文化等文化形态置于保护与传承的视域中,但不可能将某一非物质文化从地方性社会中抽离。非物质文化从与遗产产生关联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其不可能脱离于当下科学与技术的影响、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而遗产所处的地方性社会则参与了遗产生产的过程并有可能成为了遗产生产的主体。在遗产话语未产生之前,那些传统技艺以及节日仪式等非物质文化是地方性社会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即传统技艺以及节日仪式本身就是地方性社会文化生产的组成部分。个体或群体制造相应的手工艺品是为了参与文化生产,而参加节日仪式活动则是群体或个体建构地方性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而当遗产话语产生之后,相对于拥有非物质文化的我者来说,非物质文化成为了他者的文化,他者对我者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意识似乎超越了我者,我者反而有可能淡忘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被认定为“遗产”,传统技艺所生产的手工艺品成为了他者视野中的手工艺品,节日仪式成为了他者视野中文化多样性的一种表达方式,这些遗产满足了他者的文化体验,非物质文化成为了文化的展演形态。

  同样的非物质文化形态在现代性社会遗产话语的作用之下,由原来以生产为目的而有可能转变为以休闲为目的。不可否认的是,非物质文化在原有的地方性社会中既有可能扮演着生产的角色,也有可能伴随着休闲的过程,如那些节日仪式活动,本身就是在地方性社会的传统农业或狩猎等生产劳作状态下进行的。但地方性社会原有的非物质文化其实就是地方性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地方性社会的物质生产还是地方性社会的文化生产,都离不开各种非物质文化形态。但在现代性社会的影响之下,当越来越多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们走向现代都市、追求物质财富的时候,人的离开即意味着物的衰落。当他者的非物质文化被置于我者遗产视野中的时候,非物质文化自然成为了被保护与被传承的文化,但现代性社会对人的作用机制并未因为遗产的存在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例如,当非物质文化借助于博物馆与遗产而使得地方性社会关系被重构的时候,地方性社会非物质文化的生产就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伊丽莎白·克鲁克(Elizabeth Crooke)在研究遗产与博物馆对社区的影响时认为,“如果遗产和博物馆可以作为一种认同(identify)和建构社区(community)的手段而被合法化的话,那么就有必要质疑何种社区能够被塑造成这样。或许历史被呈现(presented)出来是为了驱使人们自认为他们属于社区的一部分,以便主动要求表征(represent):他们因这种新表征而可能感觉到被排斥,或者非社区的成员可能更进一步感觉到被隔离”。这也表现为,当外界的人进入地方性社会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地方性社会中我者生产过程的非物质文化就有可能转变为现代性社会中他者休闲过程中的遗产,而本来属于他者的非物质文化,则有可能成为现代性社会中我者的非物质文化的一部分。这一过程就可能使得地方性社会丧失原有的非物质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有可能仅仅成为了遗产生产的对象。人的离开是原来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的离开,而人的进入则是外界处于现代性遗产话语场域中的人的进入。在非物质文化形态的现代性转变过程中,对于传统的地方性社会的人们来说,非物质文化即是生产的对象;而对于外界处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人们来说,遗产则有可能成为了休闲的对象,但非物质文化与遗产的表达又因这种转变过程而发生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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