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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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丙中]从封建迷信到文化遗产


作者:高丙中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摘要:民间文化被重新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原来的迷信标签不可见。这是中国社会在过去近二十年发生的一种趋势性现象,即民间文化从封建迷信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变。这一转变意义重大,一方面,改变了中国近代以来形成的文化从外来、从上来的定势,另一方面,第一次在广大范围内以共同承认的方式理顺了个人、社群、地方、国家、世界主流之间的文化关系。非遗保护运动参与、重塑着中国的国内及国际社会文化关系。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化;迷信


  民间文化发生了“从封建迷信到文化遗产”的转变,这是近些年逐渐获得共识的一个表述。我是从2006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的一次学术讲座开始使用这个表述的,当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刚刚公布,妈祖信俗、黄帝陵祭典、成吉思汗祭典等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遗,而大量民间信仰项目被列入省市级非遗,我对这个阶段的申报评审过程有所参与,在之前的近十年,持续观察河北范庄龙牌会,算是“看见”不同的案例从迷信变成了非遗。这个表述所概括的文化现象,不仅被我看见了,还被多学科的很多学者看见了。我们既要从非遗保护的文化工作角度看待这一现象,也要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角度来理解它的重要意义。

一、缘起

  由我来说“从封建迷信到文化遗产”这个历史事件,既与我从民俗学而来有关,也在于我的视角不限于民俗学。非遗保护涉及许多学科和专业,这些年,在参与非遗保护活动的过程中,和许多其他领域同行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塑造了我们的思考框架。即使仅限于北大校内,我在社会学系,我的学术圈包括政府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文系、历史系等院系的诸多师友。与大家的交流在我脑子里汇聚成为一个问题:“民”在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中如何全面占据应有的位置——“人民共和国”的整体性的“人民”,如何与具体的“民”(作为个人与作为社群成员的人)建立顺畅的转换关系、过渡渠道?我们在政治准确的意义上强调主权在民、执政为民、治理由民,但是,在实践中,“民”的思想文化被归入“民间文化”。这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要解决的大是大非问题。

  要回答这种问题,我想从我个人的一些经历开始讲起。我原来是学民俗学的,民俗学在其他学科看来,是研究一些很琐碎的奇风异俗的,比如,结婚的时候要撒帐、说吉利,丧葬的场合要烧香、磕头,等等。这些事情在很多人看来都是特别简单,可有可无的,在许多自认为有文化的城里人看来,是特别落后的。但是,他们看别人是一回事,自己亲历其事,又是另一回事。当他们到了一些特定的人生阶段、仪式现场,父母、亲人去世的时候,还是该磕头磕头,该烧香烧香。长期以来,知识界都把这里所涉及的民俗作为边缘人群的边缘现象看待,相应的,民俗学是一个很边缘的学科。民俗学的学术活动就是去一些偏远的农村做调查,研究那些边缘的人群,这也是民俗学这个学科自我设定的传统。1991年民俗学博士毕业以后,我进入北大人类学学科,然后又在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世界社会研究中心的多学科网络编织自己的知识圈和兴趣点,新的师友交流改变了我思考问题的框架,其中的一个要点是,从边缘进入中心,从社会朝向国家。

  我们的思想方式的变化恰好伴随着民俗作为社会现象本身的变化,这些处于边缘位置的、散碎的奇风异俗,逐渐被整合起来进入中心话语,主要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中国兴起之后才彰显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在2000年前后进入中国,并在2005年由文化部发文在全国启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2006年开始在每年六月初开展文化遗产日(后来改成了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及其集中展示非遗的安排,使许多原来分散存在的地方性的文化事象被聚拢到非遗的概念里整体展示,加上媒体的集中报道,长期边缘性存在的民间文化一下子以非遗名义出现在公共领域,给公众以前所未有的正面印象。文化遗产日的设定让这些原来散碎的、边缘的文化开始具有很高的能见度,人们给其提供很漂亮的表演舞台,让它们展示自己的价值。很多原来消失在人们视野中的文化事象进入大众的视野,给人们带来许多独特的有震撼性的体验。

  对民间文化的认知改变,还有一个重大的影响因素,即传统民间节日变为国家公假。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传统节日,借非遗保护运动之力,成为国家的法定假日。在民族自治地方,还有许多地方性的民族节日成为地方的假日。2004年,我作为中国民俗学会的秘书长,和会长刘魁立先生及学会诸多同人一起,在中央文明办的课题资助下,对当时国内的节假日状况做了调研,对传统节日的当代价值进行了论述,从专业的角度对节假日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对策和建议。2005年,我把对这个过程的认识整理成文,在《开放时代》杂志发表了《民族国家的时间管理——中国节假日制度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一文[1]。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开始关注我国的节假日制度改革问题。2006年,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发布,这几个传统节日顺利入选。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假日,重塑了国家的节假日体系,使一个以现代纪念日为主的公假体系变成一个吸纳主要传统(民间)节日的新型节假日体系。

  这些传统节日一经列入公假,就由部分国民的民俗变成了全国人民的公共文化生活。不论起初具体的人对于这些传统节日有什么样的认识,他们都要把这些日子作为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对待,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是清明节敬先祭祖、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除夕团聚,深层里体验的是国民的集体行动和国家与民众的价值相通。新的假日体系作为一个新的时间制度已经巩固下来,与传统节日关联的各种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都在变。一个共同体的公共假日,应该是政府与民间、国家与社会共同认为重要的日子。现在,传统节日在非遗的名义下不再有迷信问题,因而能够重新成为国家的公共假日。我有机会参与这个过程,能够把看见的“从迷信到文化遗产”的现象作为学术表述和思考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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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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