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信仰60年嬗变:从断裂到弥合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张祝平
民间信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民间信仰是普通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民间信仰经受了被阻挠、查禁,甚至被取缔的命运,伴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社会的转型,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又有了很大的复兴,显示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社会适应性。 我国民间信仰60年来的历史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政策的波动使民间信仰在其演变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波动的过程。 1949年到1966年,民间信仰的艰难延续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法理层面上一直倡导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的合法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公民宗教权利的基本规定。然而,事实表明,这一时期国家的具体政策对于民间信仰的冲击也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受到的冲击最直接、最厉害。1950年开展的土地改革以及社会生活方面的移风易俗运动,使祠堂与村庙公田不复存在,寺院田产锐减。民间信仰的组织也同样受到冲击,如村庙管理委员会、香会等都在被取缔之列。同时,因为土地改革极大地振奋了民心,老百姓开始觉得不再需要祖宗、神明的护佑,生活照样可以过得很好,信徒大大减少。尤其是1957年以后,国家宗教政策呈现出“左”倾化倾向。1962年12月至1963年1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宗教会议,此后,典型、成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被取缔。这时,民间信仰已经出现了断裂。然而,民间信仰毕竟已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数千年,这些冲击并没有让农民完全放弃民间信仰。一些信徒偷偷地搭建简易神龛,求神拜佛,民间信仰就在断断续续中延续着。 1966年到1979年,民间信仰的全面断裂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开始了对宗教采取破“四旧”的政策,这期间对于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从这一时期开始,延续了数千年的民间信仰在强大的国家力量干预下出现了全面的断裂。当然,对民间信仰的摧毁,只是触及其物质层面,没有触及其精神层面,砸毁庙宇、神像,并没有将人们的神明观念从头脑中清除。当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神明从人们心灵世界退出时,另一种神明崇拜却悄然兴起,对革命领袖的崇拜成为时尚。 1979年到1991年,民间信仰的恢复重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落实,制度化的宗教信仰获得了自由发展的空间,民间信仰也得到了恢复。1982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比较系统地总结了1949年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当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一次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表明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新确立。不过,一些人一时还未转变对宗教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视宗教为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异物”。至于民间信仰,对其不了解的人往往将其联想为“愚昧、落后、迷信”,从来不将其列为一种宗教信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宽容,其边缘性的地位、受挤压的生存状态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 1991年至今,民间信仰的调整创新 199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动员全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进一步重视、关心和做好宗教工作,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党的中央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1993年11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如何解决好我国现阶段的宗教问题,正式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著名论断,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 ·上一篇文章:伊斯兰教斋戒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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