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人间国宝”认定制度
在黑川的这些看似普通的话中,潜藏着日本民族特有的匠人文化,日本民族非常看重匠人文化,最典型的就是他们独特的“人间国宝”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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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国宝”这个词,是日本媒体创造的。日语中的“人间”,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日本人把那些有特殊的技能的人封为“人间国宝”。从这个名字,你可以推想出他们对这些有特殊技能的人是怎样重视。在日本最初接触到“人间国宝”这个词,马上让我想起的是中日文化上明显的不同。在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中,道是最重要的。和道相比,器的方面常被排到次要的地位;在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中,学而优则仕,官是最重要的。所以,在中国人的眼睛中,手艺人的地位很低。这直接导致了我们中国的匠人文化不像日本人那么发达。这一点看似很小的区别,实际上对近代以来中国和日本走的道路如此不同,和今天中国的产业发展和日本有如此大的距离,都有直接的关系。
“人间国宝”认定制度,是赋予靠一技之长获得社会承认的手艺人和民间艺人以高度荣誉的制度。在日本,“人间国宝”是对拥有重要无形文化遗产者的通称。早在1950年日本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明确规定了日本文部省拥有认定及解除认定“人间国宝”的权限和程序。
具体执行这一制度的,则是日本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日本文化厅的网站上载有相关文件规定的文本。“人间国宝”,正式文件的说法叫“无形文化财产”,亦即“技艺”。通常用来指在演艺、音乐、工艺技术等方面,对于日本国拥有高度历史及艺术价值的无形文化财富,而其载体则为拥有该技艺的个人或集团。国家把无形文化财富中重要的部分作为“重要无形文化财富”加以认定,以期确保这些传统的“技艺”得以传承。认定分为“个体认定”、“综合认定”、“维持团体认定” 三种方式。“个体认定”用来认定能够高度体现“重要无形文化财富”的个体或拥有高度工艺技术的个体,两个人以上拥有共同“重要无形文化财富”或拥有高度工艺技术的,则适用于“综合认定”,那些不是依靠个人的特色,而是拥有共同“重要无形文化财富”,或拥有众多高度工艺技术者的,则以主要成员组成的团体为主,采用“维持团体认定”。
得到文化厅认定的,就是日本人通常所说的“人间国宝”。对于他们,日本政府每年提供200万日元的经济补助,同时对于为维持、发扬该“技艺”的维持团体、教育设施每年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那些对了解日本国的艺能和工艺技术变迁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无形文化财富”,国家在记录、整理和公开资料方面提供直接的资助,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各种优待。比如免收国定资产税、特别土地保有税、都市计划税,减少财产继承税并在接受各种捐款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2003年日本文化厅的年度预算突破了1千亿日元。其中的百分之十即一百亿日元是被用来作为保护国内重要的有形文化财产和重要的无形文化财产(人间国宝)的。到目前为止,日本文部省共认定人间国宝一百多人,被认定为人间国宝的团体有二十多个。
设立人间国宝这一制度原本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那些拥有宝贵而不同凡响的手艺能得以保存和发扬,但现实社会中,手艺人和民间艺人获得这一称号通常被看成是很高的荣誉。因为“人间国宝”,大多是身怀“绝技”的艺人或匠人。
在日本,要成为“人间国宝”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文化厅的“传统文化科”要从各地的申请者中挑选出候选人做成名单,交由文化审议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最后由文部大臣批准并颁发认定书。都道府县的文化部门每年为了争取自己所在地方独有的工艺、手艺、民艺能够得到“人间国宝”的认证,都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还有的地方成立有“某某申请‘人间国宝’支持会”之类的民间后援会,为申请者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而一旦某一地方有人获得了“人间国宝”的称号,从地方政府到当地百姓都引以为自豪。除了国家认定的“无形文化财”,日本都道府县各地方,还有地方认定的“无形文化财”,并配有一系列扶持措施。地方的“无形文化财” 规格上虽然比国家指定的“人间国宝”低了一些,但对于保留地方传统民艺和工艺,起到的作用同样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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