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实施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它的原文是“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有人曾把这个概念译为“无形文化遗产”。为了国际对话的方便与同步,我国学术界也采用了这个提法。其实,它与我们中国人所说的“民族民间文化”是完全一致的。“非物质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完完全全是“非物质”的,而是有形与无形,智慧与技巧、物质与非物质相结合的,如皮影、剪纸、刺绣、民间乐器的演奏、各地庙会的仪式与祭祀用物等等。之所以强调这类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即人的智慧与技巧的完美表现),关键在于它们:①是活态的,具有变异性、独创性等特点,不像物质文化已定型了;②许多民间工艺品乃是工匠们或民间艺术家智慧的物化与独特的创造,是他们按照自己的构思用手工制造出来的,是他们艺术思维的载体。他们的技艺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和行为示范来教给徒弟的,随着他们年老体衰和不幸逝世,有些技艺就可能永远失传而无法再现,所以特别强调传承人的重要性;③民间歌谣、故事、传说等,只保存在民歌手、故事讲述家的记忆里,他们活着的时候会不断讲述并创作新的作品,一旦他们去世,这一切就都消失了,即所谓“人亡艺绝”、“人亡歌息”。所以说,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在于改变那种只重视物、不重视人;只重视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不重视非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的错误倾向,要求各国应当把对传承人的保护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