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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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婷]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与维护少数人权利问题的若干思考


作者:郭婷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所谓濒临灭绝的无形文化遗产,就是指这一遗产在目前情况下失去了可持续性和生命力,企图用外力干涉甚至以保护人类多样性为名,阻止社群对文化的革新,不仅有可能毁坏无形文化宝贵的和有价值的特征,而且也严重违背国际人权准则。
当然,目前不具有可持续性的文化也可能存在值得保护的部分,但方式与本身具备可持续性的无形文化遗产有很大不同,强制社群恢复所谓“传统”的生活方式,只是对传统文化的假象复原,其文化内涵早已消失殆尽。比如发生在几千年前的特洛伊战争是人类历史上值得永久珍藏的记忆,荷马没有要求后来的人们拿起武器作战以实现情景复原——这自然是不可能做到的,而是以文字的形式创造了流传千古的《伊利亚特》。于是,迈锡尼人的珍宝,特洛伊战争的雄伟场面连同荷马的文字一起永垂不朽。这个例子也说明了:目前不具备可持续性的无形文化遗产,只要是人类杰出创造力的代表,同样值得受到全人类的尊重和保护。将这种“无形文化遗产”有形化,在有形状态下延长其生命历程,就可使那些被社群所抛弃的反映社群某一发展阶段特征的无形文化遗产在博物馆的保护下获得新生,从而也为将来保存了可供分享的记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可持续性”标准,只是一个理想化的目标,不是确定保护对象的合理要求,遗产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应对“传统”持续到何种程度做出说明。
 
三、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少数人发展权”
 
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佩鲁在《新发展观》一书中强调:发展是“促使一个民族的实际总产值能够得到连续性的长期增长的各种思想变革和社会变革的结合”,是“思想结构和社会习俗的改变”。(弗朗索瓦·佩鲁,1987:4)人类学将“发展”的概念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它强调对“人”的关怀,把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和消灭贫困、实现人类精神和物质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强调发展方向的多样化和社群选择的自主性,反对将发展视为按照资本主义工业化或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单一模式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的经济学观点。发展人类学主张“把与经济发展有关的人类行为变量概括为一些‘倾向’,如发展科学的倾向,把科学付诸实际运用的倾向,生育孩子的倾向,争取物质进步的倾向等等”,只要“不把这些倾向置于某种单一的标准下进行衡量,就可觉察到不同民族的特性和差别”。(陈庆德等,2001:41)这种特性和差别就是文化交融背景下社群文化的核心部分经历保留和创新的表达。
任何社群都平等地享有发展权,然而在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常有人提到“保持文化原真性”问题,并将少数人社群的发展视为破坏这种原真性的始作俑者。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首先,无形文化遗产本身始终经历着发展演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谓的“原真”状态在技术层面上难以把握。因为从本质上讲,无形文化遗产是社群在原始时期对该团体的祖先、发源地、兴起过程等所作的一系列思考与设计的产物,其流传的基本方式是言传身教。在这一过程中,总是不断有人从不同的立场给出不同的叙述,做出不同的解释,并且基于人的主观性和记忆力、接受力的不同,遗漏、误传等现象始终不断,因而无形文化遗产的意义永远不可能被固定下来。
其次,将一种文化形态固定在某个社群区域的观念,无法对文化变迁的现象做出合理解释。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无形文化遗产”的定义强调了无形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时空环境的重要性,使作为传播载体的工具、实物、文化场所,与社群团体传承无形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历史过程以及代代相传中所体会到的社群认同与历史延续感得到统一。人类学家马克思·韦伯指出:“人是悬挂在由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 人类在预先制定的法律、道德、认知规范的约束下从事创造性活动,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这种社会文化背景就时刻左右着人的全部思想和欲念,导引着人类探求自身与外部世界真相的脚步。因此,人类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始终不曾脱离既定的文化背景和时空环境。LOURDES ARIZPE在第56期《博物馆》杂志上发表的《无形文化遗产多样性与一致性》一文中更进一步指出:“大多数的无形文化遗产是长期历史经验与他文化影响的产物”,“文化间的‘共振’与融合创造了人类思想、技能、交流与合作的最佳作品”,“如果我们提倡文化多样性,我们就是在提倡社群间的文化关联。” 
这种强调文化互动与融合的思想与传统观念很不相同。传统观念中,把世界看成由不同文化“区隔体”组合而成的拼图,文化之间彼此排斥,“它们沿着一条边界或接触地带相互交切,相互作用”,(阿雷恩·鲍尔德温等,2004:17)这样一种思考文化的方式常常把某一社群文化的淡化或消失看做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蚀或取代。而事实上,由于世界不同社群之间存在共享的文化因素,比如年龄、性别等,把世界划分成彼此排斥的文化“区隔体”的构想是不切实际的;其次,“文化并不是单纯地以强势文化摧毁弱势文化的方式运行,由于文化是一个永不停息的社会创造意义的过程,所以它会适应、变化和变异成新的形式。通过一系列重叠的网或网络系统,而不是作为一个文化‘区域’的拼凑物来思考文化间的关系将是有用的”。(阿雷恩·鲍尔德温等,2004:17)因此,根据“文化网络”的观点,文化因素由“地势”高处流向低处,处于“低处”的文化网部分地与他文化网重叠。两种文化交汇的结果,不是一种文化被取代,而是产生了融合两种文化因素的新文化形态。“尽管人类的技术—经济体系表现为直线型的发展变革,不断地以先进取代落后,以高效率取代低效率,但人类文化的发展,始终表现为一种沉积方式,任何新文化要素的发展都代替不了已存的文化要素,而只是成为人类文化库存的一部分,并丰富这一永久的存积,以便使后来的人们能够从中汲取养分,用新的风格重塑自己的文明经验”。(陈庆德等,2001:60)无形文化遗产作为人类一切创造性杰作的本源,也必然不是存在于某个社群内部纯而又纯的“区隔体”。异文化之间彼此渗透,“不同的群体不断的拥有他者的内涵成为了人类的基本特点”,(陈庆德等,2001:60)无形文化遗产通过吸收不同文明形态的精髓,丰富已存的文化内涵,完善社群固有的文化面貌,进而实现自身的蜕变与升华。无形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发展和周边社群的文化密不可分,将其他社群的文化因素从中过滤出去的思想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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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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