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传承人资料采集
代表性传承人及其作品演述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化采集的重要内容。
2013年3月15日文化部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十二五”时期实施方案》,启动了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数字化记录工程,运用数字化的手段,把传承人掌握的文化遗产记录下来。《方案》规定: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已经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保护、扶持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年老体弱等客观原因,“人走歌息”、“人亡艺绝”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文化部已命名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2012年年底,去世人数已达到134人,在世人员中70周岁以上达826人,占总人数比例的42%。在这种情况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尽可能完整制作留存其所掌握和传承的相关代表性项目信息已经刻不容缓。
为有效推动此项工作,文化部将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并已将其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力争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建立起高效完善的工作机制,在全国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利用8—10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所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和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信息的记录工作,为后人留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基因。
《方案》规定“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和抢救对象是:
根据《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将完成至少300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用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真实、系统地保留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口述史和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等全面信息。
抢救性记录的采集成果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成果的组成部分,统一纳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第1至4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记录工程”的记录对象。
(一)截至2012年底满70岁及以上(1943年以前出生,含1943年,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不满70岁但患有疾病影响传承活动的。
(三)所掌握和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生存状况濒危,参与传承总体人数少于5人的。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须予以优先考虑。
一个杰出的故事家、史诗艺人、歌手,堪称是民族文化的代表者,民族精神的代言者。各类传承人资料的数字化采集,已迫在眉睫,甚至成为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中之重。继2012年11月到2013年4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主持下组织编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个类别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之后,现在我们手上又拿到了这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专业采集规范》。其中“民间文学门类特性要求”中对传承人的采集的条文,在3.7.2.《表现》和3.7.4.《代表性人物》中都有相关表述,可以说占了很大的分量。诚然,“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存续,关键在传承者。民间文学的传承者主要生活在农村聚落里,其传承和传播普遍见于家庭的传承,儿童少年,儿女媳妇,常常依偎在老奶奶、老婆婆身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们讲故事,成为讲故事和哼小调的受众者,民间文学成为一个人的成长中的启蒙知识的重要来源。当然,农村里也有一些长于讲故事、唱民歌的多才多艺的人物,他们在农闲时,给农民们讲故事,男女青年往往在旷野里唱情歌,在农村的大型节庆活动中唱歌、盘歌、对歌、斗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些人往往成了闻名遐迩的故事家和歌手。其中杰出的人物,分别进入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相继进入国家级名录的,第一批32名,第三批25名,第四批20名。总数已达77人。只占十大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总数1986人的3.6%。进入国家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原因是民间文学的性质所致,不像手艺人的专业性那么强、那样倾其一生专心致志地从事一项手艺制作和生产,不能成为职业者,尤其不能像城市里的那些手艺人。如上引文件所说,近年来,一些老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如谭振山、靳景祥、魏显德等,都已先后逝世了,健在的,也多数年事很高,情况不容乐观,他们的资料亟待数字化记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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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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