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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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启耀]谁的祠堂?何为遗产?


作者:邓启耀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何为遗产?

  要回答“谁的祠堂”、“谁是主人”这样的权属问题,有必要对“何为遗产”这个基础问题做个梳理。

  祠堂是特定群体(宗族)历史遗留的产业,并且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物质性遗产,其物业创始人投入的资金、建材和劳动力等创业资本的所有权是不容置疑的。除此之外,祠堂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不仅仅只有建筑物质这样的硬件存在,也包括文化性的软件构成。在宗族几百年的文化培育中,以祠堂维系的宗族社会资本,以祠堂信仰、仪式和民俗建构的文化资本,以空间意指、工艺象征、歌舞戏剧和口传叙事等演绎的符号资本,已经和祠堂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些有形的和无形的东西,共同构成祠堂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财”属性。它是“物”,涉及构成物业的资产或资本、产权或所有权等方面;它更是“文物”,附丽于其中的文化性精神性内涵,如同古墓里的金面具,它和银行里同样重量的金条,价值并不等量,不可等而视之。

  如果我们查看宋元以前的历史地图,广东的许多地区还在浩渺大海之中。比如SW古镇,原址不过是珠江口的一个海湾。南宋末年,南下移民在这个古海湾沙滩畔的土岗上,建造了他们的栖居之所。经几百年围垦沙田,沧海渐为桑田,荒凉的天涯海角变成鱼米之乡。加上珠江三角洲密布的水网和海路自然连接,水运交通便利,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频繁,侨商发达,人口繁衍,宗族兴盛,无数农业型和农工商混合型村落,随着陆地的南延,雨后春笋般崛起。珠三角一带繁荣的经济,离不开这个“无中生有”的漫长培育基础。这是沿海地区文化遗产存在的大环境。

  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硬件”方面,由于沿海地区许多古村落都涉“侨”,一些古建筑得到政策性保护。即使人去楼空,也不致被侵占(如广东开平数以千计的碉楼)。SW古镇虽经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大潮冲击,其大型古村落的基本格局还在。可以划为“文化遗产”的建筑,仅就祠堂这一宗族最突出的祖祀象征而言,在数平方公里这样一个小小的范围内就建有100多座祠堂。这些祠堂位置讲究,做工精美,其高门大院是岭南建筑中的精品,融汇了砖雕、木雕、石雕、泥塑、灰塑、书法、灯饰等各种民间艺术遗产。另有古围墙、庙宇、民居、书院、卜卜斋(小学)、塔、水道、古井等遗址和古建筑不计其数,仅“石阶石巷”的旧麻石街巷总计就达10公里。大量明、清、民国、文革和改革开放时期不同类型的建筑,如一筒竹、三间两廊、镬耳屋、西式住宅、自由式民居、瓷砖贴面大板房等,犹如一个活态的建筑历史博物馆,折射着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会转型和文化变迁史迹。

  在文化遗产的精神性“软件”方面,祠堂和祖先崇拜、风水观念、礼仪祀典等民俗信仰早已水乳交融。每年旧历三月三的北帝诞巡游,祠堂落成或举行祭祖大典有飘色(抬阁)巡游助兴,以及各种庙会等,也是一种将祠堂、村庙和民居连为一体的空间展演。其中,北帝巡游是旧时沙湾最隆重的一项庆典,村民从北帝庙里抬北帝出来在各坊里间巡游,请戏班来连做三天大戏。民俗民间文艺活动如广东音乐私伙局、粤剧、广东音乐、龙狮舞、鳌鱼舞、扒龙舟等,均是不同节庆必有的节目,它们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其中某些项目已经成为地方文化经典,具有标示性成果,如作为南曲重要内容的“广东音乐”,SW古镇因产生了创作出《赛龙夺锦》、《雨打芭蕉》等广东音乐名曲的“何氏三杰”,而被称为广东音乐的发源地。可以说,以祠堂为核心的岭南民间建筑及其伴生的各种民间艺术、民俗活动,是岭南文化最具代表性的综合性文化遗产。它们整合一体,不可分割。正因为保存了成片的古建筑群与丰富的民间艺术,SW古镇自2000年以来先后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等称号。

  显而易见,在古村落及其标志性建筑祠堂的“遗产”结构中,由于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其中“文化”的产权(包括物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和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和创业期养成期的金融资本)构成,该文化遗产原创人和传承人所占比重最大。所以,在其资产评估和权益分配结构中,他们也理所当然应该占有合理合法的位置。

  如何评估文化遗产“有形”(物质)和“无形”(非物质)的权属、价值和重建可能,既决定着权益能否合理划分,也关系到开发具有什么的水准,使旧遗产在新时代的开发重建具有可操作性并预留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前已述及,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这类“遗产”的评估,使用的大致是一般房地产的评估系统,而且还是类似“二手房”“旧房”的评估标准。所以,这些古老的文物在很多情况下就被当作旧物废物处理了,业主得到的多半是类似拆迁补贴或旧屋租赁式的较少补偿,然后当然是“谁出了钱,就是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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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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