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俗史话 > 非物质文化遗产

[田青]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


作者:田青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各位上午好!今天我不谈理论,只谈一点感受。

  “城镇化建设当中的非遗保护”非常重要!我最近参加的两次调研都是这个题目,一次是五月份中央文史馆组织的考察安徽和浙江,一次是六月初由全国政协教科文体委员会组织、卢展工副主席亲自带队考察福建和安徽。今天我们会议的主题依然是这个,这说明这个题目的确受到了全国人民上上下下的共同关注,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题目!这几次调研我有很多感受,下面我想谈两个感受。

  第一个感受就是如何看待我们当前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是一个大的潮流。它的好处不用讲,比如如何在经济上拉动整个社会建设的需要等等,这些我都不谈。我只谈一点,就是我亲眼看到的、农民本身对城镇化建设发自内心的欣喜、高兴和他们的幸福感。

  我想,所有的农民对城镇化建设的这份感受只有两个时代可以比较,一个是小岗村实行承包制让农民有了收入,一个是我们今天的城镇化建设。这应该是广大农民世世代代的一个发自内心的追求。我觉得这一点是我们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看待城镇化建设的一个底线和一个不能用数字或者其它东西来取代的感情和道德的底线。

  第二个感受,就是我们这十年来非遗保护的成果不容小视。我在调研的过程中感觉到,假如没有十年来我们的非遗保护工作,尤其是没有把非遗保护的观念在不同程度上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的话,那么可以不客气地讲,对传统文化而言,这一次的城镇化建设将会是一个灭顶之灾!假如我们在非遗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的十年前进行城镇化建设,那么恐怕传统文化会非常迅速的消亡,不能说全体消亡,也应该说是没有保护的可能了。所以我的第二个感受也是发自内心的!就是虽然我们做非遗保护具体工作的人看到了很多问题,我们自己也不满意,不够理想,但是我们的确看到了非遗保护的一个最大成就,就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一个概念深入到了全国各个阶层,包括农民。这是第二个出发点。

  我也举几个例子,就是近两个月的两次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第一个是这次我们去福建调研,某市一位市委书记四十几岁,很能干!非常自豪地领着我们参观他们市里引进的一个文化项目,这个项目是由一个外地商人筹建的一个明清园。去之前当地人跟我们讲:“明天要看的这个明清园令人震撼!”结果我们就全体都去参观这个作为旅游项目的明清园。这个商人做房地产赚了钱就来做文化。他把安徽和本地其它很多地方的古建筑拆掉,在原地重新修建。此类的事情很多人都在做。但这是一个名气最大、却让我们看了之后不可忍受的例子!他把所有大的建筑,包括庙都拆到一个地方,堆在一起,同时用一个商人或者干脆讲一个暴发户的审美观进行全面改造,他将所有的木构件都贴上了金箔,包括一个普通的木制牛腿。我们进去一看,金碧辉煌,但恶俗不堪!他还讲“这个是古代的!”其实里面很多都是假的,都是福建专门做旧家具的人做出来的。

  还有他的大匾也是真假难辨,因为匾太多,他就一个一个摞起来变成一堵大墙,不管匾上是什么文字、说的是什么内容全堆在一起。这个书记陪着卢展工在前面走,我一直在后面走。我后来才知道他们在前面已经跟这个市长吵起来了,他们说“你们这么改造哪行啊!”等走到门口,卢展工问我,他说:“田先生,你是什么态度?”我当时不知道他们已经吵起来了,我说:“你是让我说实话还是说假话?”他说:“当然说实话了!”我说:“说实话,我哭笑不得!”他说:“什么意思啊?”我说:“这些都不是古迹!这完全是用现代人、恶俗的、没有一点文化、对历史没有任何尊重的商人来改造的!面积之大、数量之多的确让人震撼,但是通通让人哭笑不得!”弄了一个假古董摆在那儿,还卖八十块钱门票,居然很多人去看!但是我们的市委书记说好,省委副书记也说好。后来那个市委书记觉得非常不好意思,当天晚上他们的副省长说:“这个地方我们去了几次,也没看出好来”。所以我们这次调研最大的一个成果就是省委书记当面表示要整改这个地方,要尊重文化。这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安徽调研时,有一个广场,广场上有凉亭,有市里举办的书画展,其中有农民自己画的,而且画得都非常好!但是农民都在广场上跳广场舞。后来我就问他们:“你们安徽过去有花鼓灯吗?”他说:“有”。我说:“花鼓灯现在还跳吗?”他说:“不跳了,学跳广场舞,而且我们全县做广场舞比赛”。他们向城市学习,用城市的文化来完全代替当地的文化。

  第三个小例子,在一个很破旧、颓败的古村落里,我们看到一个喷在墙上的广告,写着“某某某鼓乐社”。因为我研究民间音乐,看到这个鼓乐社不但活着,而且还做起了广告,有联系电话,我就非常感兴趣,但是看到后面的一句话,我就笑了,“女高音独唱,电子琴伴奏”,他们把这个作为鼓乐社的一个宣传,我也是哭笑不得!

  我举这三个例子就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在城镇化建设当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我们要怎么入手?大道理不要讲,怎么才能够进入?它最大的问题在哪儿?我想,从技术层面上讲,农民进了城,开始全部接受城市文化,尤其是受主流媒体的影响,电视上播什么文化,他就接受什么文化。不要说太久,一两年都不要,现在已经基本如此了,电视媒体所代表的主流娱乐文化就是我们城镇化之后的主体文化。

  那么这些我们要保护和保留的东西靠什么传承下去?光靠政策扶持,我想没有用。比如昨天我们看一个关于保护戏剧的文件,写的非常好,但是看完以后我也有疑问。不要说十个、一百个民间戏剧团体,就是有一千个民间戏剧团体,假如每年我们给钱让他们保护一个戏剧或剧种,他拿着这笔钱是否就能保护好呢?我想,仍然有问题!因为我们给钱的要求就是要创造新剧目,而创新的结果又是一个同质化,这个同质化几乎无法避免。别人说我:“田青,你一谈戏剧就谈伴奏里加个大提琴”,我说:“这是有目共睹的啊!所有地方戏剧的剧团只要有钱,一定要买大提琴。”你传统剧目挖掘了多少?你的根、你的魂都在这些传统剧目里,你的特色也在这里,你都配上大提琴,请音乐学院毕业的人来给你们配器、作曲,这不是保护啊!你说是创新,但是我跟你们讲,全国现在有多少个团都算上,只要不是挖掘整理传统戏,只要讲创新,就是这一条路!没有一个人能跳出这个魔咒,都是学西方,向歌剧靠拢啊!这条路不是说不行,有的做的很好,但是大部分还是大路货。你这个团没有这么做,其它团也早就做了。钱少有钱少的办法,钱多有钱多的办法,都是用交响乐队来代替传统的戏剧乐队。这个同质化的结果还是没有把戏剧或剧种的特色保护住,它还是没有可能生存下去。

  如何在城镇化进程当中,包括城镇化之后,让这些古老的传统文化能够有一个生存空间,我现在的想法是,把它特色性的东西保护住,宁可让它小众化。因为很多团体都想要走出去,比如我这个安徽的戏要让全国人民都欣赏;一个国家的剧目,要让全世界人民都喜欢。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是走出去的结果很有可能会使自己一些独特的东西在这个过程当中丢失。两害相较取其轻,比较起来,我觉得宁可暂时观众少一点,还是先把它独特的东西保护住。因此,提倡文化多样性,保护地方戏剧独特的东西比有了钱让他创新剧目恐怕更有可能保护住地方戏剧的一些有特色的、应该保护的东西。

  6月15日,在恭王府和国家图书馆,我们请川昆,就是川剧里的昆腔进京演出。我们这次为什么请川昆?我有两个想法,第一,让人们知道我们所谓的昆剧是百戏之师,我们要能看到昆剧对其它地方戏剧剧种的影响,大家看了后都觉得很惊讶。第二,现在川剧全中国人民都知道,但是一提川剧,人们就只知道一个变脸。如果川剧本身是一个绝代佳人,那么变脸只是这个绝代佳人的手指甲盖。我们就这样以偏概全,用一个指甲盖来代替一个绝代佳人,只见树叶不见树木,更不见树林,所以我们要把那些特色的东西保护起来。但我现在看川剧也有让人失望的东西,它的帮腔是高腔的一个最主要的特色,不用弦索,就是锣鼓加帮腔,但是现在他们学了这些所谓的民族唱法、科学唱法之后,一唱出来,川戏的味道不多,追求的是另一种现代化的东西。

  所以城镇化建设当中的非遗保护问题的确是困难重重,但是怎么能够尽我们所有的力量让大家能够在这个过程当中找到一条好的出路,这的确是值得很好地探讨和研究。绝不能一面讲保护,一面用同质化的努力让保护变得事与愿违,最终达不到保护的目的。因此,我还是提倡,对于传统的东西,要尽量先把它的根、它原汁原味的东西保护好。宁可观众少一点,我们也要把它的那颗种子、它的根苗保护好。有了这颗种子,等将来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后,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情况下,这颗种子才可能发芽,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我们还是要种豆得豆,种瓜得瓜。

  注:本文为田青先生在2014年7月召开的“城镇化建设当中的非遗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 录音提供:徐梦菲 录音整理:孙唯一

  (文章来源:田青思想馆 2016-7-12,详见原文)

【本文责编:刘晓】




上一篇[巴莫曲布嫫]民俗学伦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下一篇[邓启耀]谁的祠堂?何为遗产?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