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齐鲁庭院经济及风俗文化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佚名
古人以车代步,马多为有车的富家所养。孔子讲:“有马者借人乘之。”冯谖说孟尝君“狗马实外厩”。直到民国,山东的富户门前都竖有拴马桩,有的用穿鼻石直接砌在墙壁上。高大豪华的宅院,再拴上几匹马,显得十分气派。至于其它家畜,更是山东人的家常生业。曾参家养猪,曾父烹猪以存教,与孟母如出一辙。
齐鲁人民同树果六畜在庭院内共处了几千年,对它们倾注了太多的辛劳和感情,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他们用人的情感去挖掘树果六畜的文化意蕴,体味出人生哲理、社会人伦和道德价值观念,使树果六畜成为人的文化载体和符号,并以此显示人的主动立场和主体地位。这种思维方式及全部内容,也反映了齐鲁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其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中国人往往为树果披上生命的灵光,为禽畜赋以人的名分。
桃李为弟子、槐树为三公、石榴为多子房,桃子、李子、杏子均以“子”命名。人兽之别本来有强烈的道德界定,可自古中国人就人与禽畜互名。先秦时的狗就有名字,山东、河北人呼猫为男猫、女猫。龙的传人称儿子为“犬子”,山东人名多“禽”,孔子名儿曰“鲤”,弟子名司马牛。颜之推讲,“北土多有名儿为驴、驹、豚子者”。这种以人度物的现象,反映了树果六畜已是庭院中不可分割的一员,是中国人热恋故土家园心态的折射。远离家乡的人,望见家中的老槐树,家中的鸡狗,都会倍感亲切,它们就是家园的代表和象征。
其二,庭院经济培养了山东人民勤劳致富的自觉意识和正义感,增强了对亏人自利、不劳而获行为的鄙视。
农夫“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妇女“夙兴夜寐,强乎纺绩织#”,是齐鲁人民的优良传统。鲁相公仪休家道富足,其妻因职业癖好而纺织不停,由此可知齐鲁妇女对家庭纺织的热衷和专一,对勤劳致富的自觉意识。直到今天,山东人对房前屋后、庭院栏圈都要精心规划,从不闲置。这种劳动致富的自觉意识,使山东人对“非机杼之物”从不起非分之想。“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普通百姓或许不熟悉孔夫子的这段话,但他们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墨子反对窃人牛马桃李的主张与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偷鸡摸狗的“小为非”被山东人所不齿,轰轰烈烈的“江洋大盗”的胆气则为人们所钦服。
其三,古代山东人从树果六畜中引发和体味出为人处世的哲理和原则,并将其纳入日常生活的吉凶祸福之中。
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尊客面前不叱狗”等成语,都是各阶层人们体味出的处世哲理。山东人从远古就有着逢凶化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招凤之桐,三公之槐特别受人青睐;桑与“丧”谐音,一般不栽在门前;男女婚姻,要看属相是否相和;梨不分着吃。这些都反映了脆弱的小生产者对“凶祸”的恐惧,对吉祥、美好生活的向往,并在被动、命定意识的背后,透露出一种以自己的智慧、进取来主宰生活的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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