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古玩赝品第一案:律师挑战古玩买卖潜规则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佚名
花21.5万元买了两个假瓶子引发广州古玩赝品第一案 该案结果或对古玩界“不保真、不打假”的交易行规产生颠覆性影响 广州日报新闻蓝页记者柯学东、胡瑛 每当早上西关古玩城开市的时候,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总会出现一些来这里“捡漏” 的收藏爱好者。在这个充斥赝品的市场里,这些人能否买到“老”东西,全凭自己的眼力。 根据古玩行的老规矩,古玩这东西似乎不讲究“三包”(包退、包换、包赔),也不讲究打假。在这里,规矩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是真是假,全凭买方“眼力”判断。正所谓“名利场恶善不分考世人,古玩城真假难辨考买家。” 但是,偏偏就有一个“打眼”(看走眼)了的新手向这个老行规发起了挑战,并且打起了广州古玩赝品第一案的官司。 日前,该案已经在越秀区法院立案,古玩市场的诚信问题也因此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收藏新手古玩城“打眼” 发起这场赝品官司的人是深圳一位从业多年的孟姓律师,40出头,东北人,从小喜欢中国古典文化,为人豪爽,深圳法律界的朋友都称呼他“老孟”。 老孟告诉记者,他是从去年4月份才开始玩起收藏这档子事的,虽然从此着了迷,但仍算是个绝对的新手。因为父母、姐姐都住在广州的西关,老孟经常从深圳开车来到广州荔湾区,也常常跑到西关古玩城逛古玩店。因为是新手,他买的时候少,看的时候多,但时间长了,也认识了不少古玩商家。 2005年年初,老孟在古玩城里认识了吴某。当时吴某在古玩城里开有铺面,主要经营瓷器,自称是全广州收藏之最,有近30年的古董收藏经历和多年古玩经营经验,还是荔湾区收藏家协会会员,鉴赏能力颇高。 一来二往,两人熟悉了起来,吴某曾经多次帮着老孟鉴别瓷器,遇到老孟“打眼”的时候,他还帮着找卖主退货。期间,吴某告诉老孟,他摆在铺面上的东西一般都是低档货,新的多,老的少,家中才有真品和一些精品。 低价买到“汝窑”瓷器 2005年6月份,在吴某家里,吴给孟重点推介了一樽青釉小胆瓶,介绍说是宋代的汝窑瓷器,有近900年的历史。据吴当时的介绍,这樽小胆瓶,釉色像湖水一样美丽,非常滋润,喇叭口微侈,是典型宋代造型,东西是出土的,绝对没有问题。为此,吴为小胆瓶开价80万元。 吴某还说,自己是下岗职工,为了收藏古玩精品,耗尽了家里的所有存款,最近小孩要出国留学,岳父母又生病,急需变现资金,这才愿意把这两件精品低价出售给朋友。 除了小胆瓶外,吴某还向老孟推介了一樽青花海水绥带大瓶,说是明代的民窑产品,是当时出口的瓷器,而且是窑藏出土的。吴为青花海水绥带大瓶开价200万元。 老孟告诉记者,由于是古玩新手,他一开始不敢贸然相信吴的话,回到深圳后,他买了一堆介绍古瓷器的书籍,一一查阅后,发现吴所说的与书上记载的基本相符,因此这才动了买回家收藏把玩的念头。 2005年8月19日,经过多次讨价还价之后,老孟最终分别以6.5万元和15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汝窑”小胆瓶和“明代民窑”青花海水绥带大瓶。当时双方钱货两清。 “汝窑”原来只是仿制品 两件瓷器买回家后的一周时间内,也就是当年的8月下旬,老孟邀请朋友到自家鉴赏。但朋友的观点让老孟心凉了一大截:这两件瓷器全都是赝品,是现代仿制的!为此,老孟再上网查询相关文章和对照相关的瓷器书籍,也对两件古玩产生了怀疑。 当年8月25日,老孟再次打电话给吴某,提出两件古玩是现代仿品的质疑,但吴某仍坚持青釉小胆瓶是宋代的,是出土的,绝对没问题。还劝老孟不要相信别人的话,他们没有那个鉴赏水平,并提醒老孟“你想它是,它就是”。 为了谨慎期间,2005年12月20日,老孟将两件“古董”委托给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结果,经过专家鉴定,两件“古董”均是现代仿品;今年4月份,景德镇市价格认证中心也对两件仿品进行了价格认证,结果两件瓷器加起来仅仅1.18万元。 收藏新手挑战古玩买卖行规 “我后来才知道,宋代汝窑现在世上仅存几十件,且绝大部分藏在故宫博物馆和台北博物馆,民间非常罕见,每件汝窑瓷器现在市场价值超过上千万元。当时我是轻信他的话了。”老孟说。 老孟告诉记者,作为古玩新手,他也知道有“打眼”的时候,“交学费”在所难免,因此他一开始并不准备打官司,愿意折扣后退货。经过多次交涉,老孟同意以15万元的价格退货,但吴某并没有同意。 吴某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不愿意退货,是因为他从没有向老孟作出过任何的“包真”诺言,“否则的话,价格肯定不只21.5万元。”吴某还对记者说:“古玩行业向来是‘不包真’的,连正式的拍卖会也‘不包真’。”不过,吴某也承认,他现在个人的看法仍然是两件瓷器都是“老”的,他原来也是认定它们是宋、明瓷器,才从别人手上收购来的。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西关古玩城大多数商家也对吴某的不诚信行为持谴责态度。吴某在古玩城的生意也无法继续下去,现其铺面已关闭。 据了解,在古玩这个行当,有着靠“眼力”吃饭的行规,这里没有商品的“三包”(包退、包换、包赔),更不存在打假,“打眼”了就自认倒霉似乎是潜规则。 但老孟不信邪,作为律师,他熟知商业规则,他不相信古玩市场在法律上真的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因此,老孟坚决要打这场官司,算是向古玩买卖的潜规则宣战,也算是一场带有公益色彩的官司。 今年10月12日,老孟一纸诉状把吴某告上越秀区法院,要求法院认定他与吴某的买卖行为无效,吴某退还21.5万元及其利息。 30年的收藏全是赝品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收藏爱好者达60万人以上,而广州更是广东省古玩商的聚集处,西关古玩城、带河路胜源西街、文德路等地都是在圈内比较有名气的古玩买卖场所。 日前,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处古玩商铺,发现与国内其他地方的古玩市场一样,广州的古玩市场也同样充斥着各类赝品。记者随意走进一家古玩店,这家店店面不大,被各种古董塞得满满当当。记者拿起摆在桌子上的一个看上去很陈旧的花瓶,老板马上说:“这是老的。”记者问老板店中最贵的是什么宝贝,老板指着放在玻璃柜里的一个瓷花瓶说:“这件是宋代的,20万。” 在接下来走访的几家古玩店中,几乎每家店的瓷器差不多都有号称是宋代的或明代的瓷器,价钱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店老板也都信誓旦旦地向记者保证他们出售的是“老货”,而且如假包换,有的甚至说是“官窑”。 在文昌路,一个姓张的老板对记者说,他的瓷器都是从国外拍回来的,绝对是真货,而且北京的古玩商也会到他店里买古董。 但是,据广州一位长年研究瓷器的专家说,目前,广东除了省博物馆仓库里的少数珍品外,市面上所谓的唐、宋、明时期的瓷器,包括清代的官窑,基本上都是仿品。 “可以说,全国的古玩市场、收藏品市场没有一家店敢说自己买的是百分之百的真古董、没有一家店绝对不售赝品、仿制品。”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许建林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在西关古玩城采访时听说过这样一件事,珠三角有一位瓷器收藏商,30年来耗费1800多万元收藏的瓷器几乎全是赝品。收藏兴旺,造假更旺,这是文物市场。 古玩市场“靠眼力”是行规 现在,老孟体会到了,在古玩行当,随着仿制技术的不断提高,“难得买货不受骗”,“像我这样的人可能每天都会有,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买了赝品就不能退?” 案件的被告吴某则对记者说,“靠眼力”是行规,谁都有“走眼”的时候,如果买了赝品都要退,那就不会出现那么多赝品了,可以说,几百年来,赝品是古玩行业的一大特色。吴还称,老孟在购买那两件瓷器前,前后三个月来到他家观摩、鉴赏,期间还用放大镜仔细查看过,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依靠自己的“眼力”才决定购买的。 西关古玩城一位姓陈的档主告诉记者,圈内有诚信一点的人“自己觉得不对的东西”都放在家里了,或者送给亲戚朋友玩,不会再拿出去交换。“进了这一行的人,谁家的角落里没有一些破烂呢?现在我的桌子底下就一对新货,还是从香港花了8000元买的”他说,平和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老陈对记者说,做这行的熟客多,遇到熟客对手里的东西拿捏不准时,卖家一般会同意以货换货的,但换货的价值不能低于原金额。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采用这种方法,因为,除非你有很好的眼力,否则换货的结果多是越换越差。 另外一位刘姓的古玩店老板翻开一本书对记者说,对关系比较好的客户,如果对方实在不喜欢已经买走的东西,也可以按一定比例退货。但按规矩,货款一般退还八、九成左右,“剩下的钱算是交学费的”,原因很简单:“不流点血,怎么能长记性”。 对于此种说法,吴某不能苟同,他告诉记者,退还古董的一般是事先有约定,但他与老孟之间没有任何的约定。 古玩行当赝品泛滥为何从不打假 “谁都知道古玩市场真假莫辨。‘下了水’的人,哪个没有高价买赝品的经历?而赔钱之后仍能坚持,也多是因为尝过‘捡漏’的甜头。” 荔湾区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叶雷这样说,现在文物的“真假难辩”,但同时收藏的乐趣也在这“真假难辩”之中,要想规避风险,就要求收藏者要不断提高对文物的鉴赏能力,并且要学习传统文化知识,不能急功近利。“那位孟先生就有点急功近利了,如果他头脑清醒一点就不会这样做。想一想,要价几百万的东西他以二十多万就能买到,这本身就能说明问题。” 对于这一点,案件的主角老孟现在是切身体会到了,昨天,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现在对玩古玩已经灰心了,决定还是远离这一行业,原因就是这一行业太缺乏诚信,不是他这整天与严谨法律条文打交道的人能玩得来的。 “自从有了古玩这一行,就每天都上演着有关真真假假的故事。”已有十多年开店经历的古玩店老板周先生说,真假并存,是古玩市场最突出的特点,也是这一行的魅力所在。也许正因为如此,赝品泛滥却从不打假,才成为古玩界的潜规则。 官司可能对行业规则产生颠覆性影响 但律师出身的老孟就是不明白,古玩行业的潜规则真的能逃过法律的约束?真的就不需要法律上的诚信原则了?他认为,吴某在出售两件瓷器之前,多次强调它们是宋、明时代的“老东西”,正是在他这一误导下,自己才做出了购买的决定。这在《民法》上属于“重大误解”,是可以取消的民事行为。 不过,吴某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认为,他并没有许诺过保证瓷器就是宋代或明代的东西,他的说法也只是提供了自己个人的意见而已,并没有对两件瓷器最终定性。“即使是一流的鉴定专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何况是普通的收藏者。”吴某说。 吴某还强调,“古玩交易讲的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至于东西是真是假,卖方的意见只是参考。你觉得值就买。至于买的东西究竟是真是假,全凭你的眼力。东西好坏都是自己选的,没有退货的道理。这就是古玩交易多年的规则,你不能不遵守。” 记者在西关古玩城采访时了解到,许多古玩店的老板都在密切关注着孟、吴之间的官司,理由很简单,该案的结果可能对这个行业以后的经营规则造成颠覆性的影响。 古玩商会自引诚信自律机制 目前,老孟已有了退出收藏行业的念头,据记者了解,老孟的退出实际上并不是个案,由于国内古玩行业诚信的严重缺失,今年以来,古玩爱好者开始出现了流失的趋势。 西关古玩城一位陈姓的老板告诉记者,古玩城内很多铺面今年的生意冷清了很多。生意难做有两个原因,一是媒体关于这个圈子的负面报道太多,导致收藏者更加谨慎;另一方面就是部分没有诚信的古玩商只图短期效益,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陈老板承认,像老孟这样的人,事业有成,小有积蓄,加上对收藏有爱好,本来都是他们的潜在客户,但这次的遭遇无疑会打击他继续把玩古董的兴趣。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古玩商是在自掘行业坟墓。 种种迹象表明,古玩市场的诚信缺失已经影响到了古玩商自身的利益,显然,他们自己也开始注意到了这一问题。 记者在采访期间了解到,今年年初,几十位西关古玩商自行发起制定了《西关古玩城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可以看作是古玩行业对一些古老行规的自行修改。 《公约》最核心的方内容就是引进“诚信机制”,它要求古玩商明白、真实地在商品上标注古董、艺术品、赝品或者仿制品等身份,亮出真底牌。其目的一是保证消费者利益,尤其是吸引有实力的外行文物贵族;另一方面,古董是很特殊的商品,一般人难辨真假,文博系统的专家又不能以其官方头衔从事民间商业鉴定活动,在国家没有力量打假的情况下,实现行业自律。 记者在一张会员牌匾上看到,上面醒目地著名了“1,凡在商会会员店内售出的古玩艺术品,一周内,如无损坏,均可九折退还或等价换货;2,十五天内经西关古玩商会技术鉴定组确认为赝品的,可以全额退款;3,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古玩收藏大致是一种松散的、一对一的交易,因此买与卖都是私下交易,不是公开行为,因此没有“三包”。而且古玩行业技术复杂、古玩数量众多,如果要打假的话,工作量非常大,因此古玩市场基本要靠买卖双方的自律。”荔湾区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叶雷说。 据了解,与西关古玩城行业自律行动同步的是,国内不少文物拍卖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诚信形象,也一改惯例,提出了“包真”的诺言,声称“一旦买家发现古董是赝品,拍卖行负责原价退还”。 不过,记者注意到,目前加入这一公约的还是少数古玩商,该行业的自律行动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手记: 民间收藏需要特别的游戏规则吗? 真与假,是民间收藏最为敏感的话题。近年来,我国民间收藏迅猛发展,“造假也日益让专家看花了眼”。但是,目前收藏界、法律界对如何处理这类交易纠纷,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分歧,在司法操作上也有很多不同。古玩行业规范的缺位似乎是现实。 2002年3月,一德国人在北京买下5幅名家画作,后发现全部是赝品。于是他诉至法庭,法院最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判决卖方双倍返还购画款。 这位德国人是在国内比较早的向古玩交易的欺诈行为宣战的人。 但是这一案件至今仍留有争议,古玩界的人认为,买古玩是一种投资行为,并不是消费,古玩也不是普通消费品,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古玩就是一种投资,是搏彩,既然是投资和搏彩就有风险,收藏必须有这个心理准备。这与一般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不同的。”吴某说。 真伪纠纷除了使用民法进行约束以外,使用刑法进行约束的案例也屡见不鲜。2003年,湖北省的某古玩商贩受罗某本人委托为其寻找古玩,古玩商先后向罗某出售了十多件藏品,一共收取39000元。后来罗先生发现藏品都是假的,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以诈骗巨额财物罪将此商贩逮捕,并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刑。 对于法律的制裁,古玩界很多人持有尖锐的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古往今来藏市上有赝品是正常现象,捡漏、打眼也是一种乐趣,对于赝品纠纷他们更愿意按照惯例解决。“不打假”是民间收藏界的一个传统习惯,但这也仅是收藏圈内人士的一个共识。如果强力的行政、司法打假手段进入这一行业,那么必将导致它的彻底萎靡。 那么,古玩界真的能在法律之外拥有特别的游戏规则吗? 答案实际上是显而易见的。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我国对古玩交易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它作为民事行为中的一种,《民法通则》、《合同法》很多原则和条款同样可以规范它。在这一点上,这个行业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它照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但是,古玩行业的确有其特殊性,游戏规则的制定也必须符合民间收藏的实际,这实际上是一个考验立法界智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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