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的禁忌范围十分广,包括婚姻、丧葬、礼节、疾病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住、行、饮食等方面。禁忌是民俗信仰的一种消极防范措施,有的在历史过程中已逐渐消失,有的则传承至今,成为民间礼节、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锡伯族过去在饮食上有许多必须遵守的规矩,比如经常食用的发面饼,上桌时分天、地面,天面必须朝上,地面朝下,切成四瓣摆在桌沿一边。吃饭时不得坐门坎或站立行走,禁止用筷子敲打饭桌、饭碗,或把筷子横在碗上。禁止把吃剩的馍馍、面条等粮食扔外头,也不准用脚踩。全家进餐按长幼就座,以西为上,过去父子、翁媳不得同桌。
并且从不杀狗或吃狗肉,甚至与狗相联的物品也不用,如狗皮制品—帽、手套、裤、袄、褥、被等。其他民族亲朋好友来锡伯族家中串门戴了狗皮帽、手套时,不能将其带进里屋,要放在外屋。
晚辈路上遇见长辈要问安并让路;平辈见面要相互问好。客人来访,儿媳要出来装烟、倒茶,若装烟、倒茶的与客人辈份相等,客人应起立或欠身双手接;客人告别时,全家要出来送至大门口。
忌动客人的东西,忌在客人面前谈论东西的价钱,忌问客人走的时间。客人忌站主人的门框上,忌坐西炕等等。
不准顺着烟炕道睡觉。睡觉时也不能把裤子、鞋袜放在高处,忌从衣帽、枕被上跨过,更不能坐枕头上面。
正月初二到十五,妇女禁做针线活,称为“忌针”。
二月初二禁去劈柴。大年三十忌在别人家吃饭。大年初一到初五,不准向外倒尘土污水。
子女在偶龄时禁止结婚;堂气妹和同姓间禁止婚配;忌单日结婚,因为婚配是成双的喜事;忌闰年办喜事、盖房子;忌在父母大寿年份办喜事;忌一年内办二到三次喜事;已婚的姑娘,婚后三年内不准在娘家过春节,看娘家灯。
妇女忌缠足裹脚,怀孕时不可干重活,不可看死婴、听凶事和使人伤心的事。
妇女坐月子期间禁吃凉性食品,禁碰凉水,忌过度伤心,不可拿针线做活,不可看书写字。家有病人,小孩出水痘,妇女生小孩等,要在大门口挂上红布条或一小束草,禁止外人入内,防止传染。
锡伯人死后,亲人在给死尸行洗礼、穿寿衣之前忌嚎啕大哭,否则,认为死者的灵魂不能安然进阴间。忌猫、狗在室内人的尸体跳过;忌讳申日出殡。报丧时忌直说“死”字,而用“殁了”、“百岁”等语代之。
晚辈不能和长辈抢道,抢门,不能直呼老人的姓名。长辈讲话,年轻人不能随便插话。遇到长辈,年轻人要下马,打千问安。
锡伯族的这些禁忌,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文化素质的提高,已在消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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