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传承与创新之间的矛盾
任敦姬教授在《“人间国宝”与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挑战》一文中,曾经谈到在韩国,学者、群体和个人中间,对于是否应该保持非遗项目的传统形式及其表演固定不变存在着争议——一部分学者认为,非遗的保存形式应该取决于其被认定为非遗的那一刻,并据此如实保存;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不承认变化就相当于把非遗变成了化石,而僵化形式的非遗必将消失。这一争议成为韩国非遗保护领域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11]
在中国,这类关于“传承与创新”的论争也经常发生,而且也成为我们非遗保护领域的主要挑战之一。大多数专家和学者主张,认定一项非遗项目能否进入代表作名录的主要标准,就是其是否具有“原真性”,而非遗保护的根本精神就是保持其“原汁原味”,也就是要维护其“原生态”的样子。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学者认为,非遗的特征之一,便是其“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12]所以无法对其固化和化石化(fossilization),相反,其生命活力和创新潜力应该得到鼓励和尊重。前不久,笔者参加了某市的一个非遗评审会,会议的目的就是遴选、评定哪些候选项目能够进入该市的市级名录。在观看一个区县舞狮队的影像资料时,几位评审专家敏锐地发现,狮子的头以前都是用布做的,可是如今为了舞起来更轻巧灵便,同时也为了使狮子看起来更美观,民间艺人们把狮子头换成金属材质的了。这样的改变和创新是否符合非遗的标准、吻合保护的精神?当时现场的专家们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有人主张艺人们应该把狮子头换回过去的布质,有人却主张应该尊重艺术家们的创新和传统本身发生的变化……这场论争无疑只是当下中国非遗保护领域中无数类似论争中的一个瞬间。迄今为止,对于保护过程中传承更重要还是创新更重要?在多大的程度上允许创新?专家和学者们也并未达成共识。
从上述学术观察和反思出发,立足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就以及目前面临的挑战,我想对韩国在未来国际非遗保护与推进工作中的角色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和期望。我相信,中国目前面临的挑战并非中国所独有,我们的经验和反思也会对其他国家提供有益的启示。因此,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中国、韩国、日本、印度、越南、哈萨克斯坦以及亚太地区的其他国家,会有更密切的非遗保护合作;而韩国,作为一位富有经验和创造性的合作者,会在国际非遗工作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的确,我完全赞成任敦姬教授的主张——“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它自己的价值,我们应该从文化相对主义的角度而非价值等级和竞争的角度来看待它们”,“世界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值得获得‘平等的尊重和理解’。我们必须进行这样的思考范式转换”,[13]但是,我们还需要正视现实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应对上述挑战的有效办法。例如,怎样才能促使人们有效地实现这一“思考范式转换”,以之取代目前更普遍发生的非遗价值评判以及随之而来的新文化等级化?另外,在何种程度上某一非遗项目依然是其自身、在这一程度内的任何变化都是被允许的,而超越了这一限度,该项目将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因此改变就不能被允许?能找到界定项目(不只限于民间工艺)核心本质的办法吗?……我希望,包括韩国在内的各个国家都能够为解决这些问题积极贡献有效的方法和视角,而针对这些问题展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无疑会在整体上促进人类非遗保护事业的更好发展。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参见本期任敦姬文,《“人间国宝”与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挑战》。原文见Dawnhee Yim, “Living Human Treasures and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in South Korea: Experiences and Challenges”, ICOM NEWS, 2004, No.4.
[2]同上。
[3]Nelson Graburn,“Whose’s Authenticity? A Flexible Concept in Search of Authenticity”, Cultura y Desarrollo, 2015 (4): 17-26.
[4]薛帅:《传承保护合力已经形成——“十二五”时期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综述》,《中国文化报》2015年12月18日。
[5]参见本期(《民间文化论坛》第二期)任敦姬文。
[6]参见本期爱川纪子的文章。原文见Noriko Aikawa-Faure, “UNESCO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n NIHC,” Keynote Speech on 2015 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Roles and Challenges of Korea for Supporting International ICH Safeguarding.” National Intangible Heritage Center, Republic of Korean, 2015, Pp. 86~94.
[7]燕海鸣:《从社会学视角思考“遗产化”问题》,《中国文物报》,2011年8月30日.
[8]同上。
[9]“广东凉茶申遗成功受保护 广西凉茶面临灭顶之灾”, 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 ... content_7356719.htm, 2006-06-13。
[10][韩] 任敦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沈燕译、彭牧校,《民间文化论坛》2015年第4期。
[11]同上。
[12]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基础文件汇编》,第9页,外文出版社,2012年。
[13][韩] 任敦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沈燕译、彭牧校,《民间文化论坛》2015年第4期。
本文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16年第2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