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遗法6月1日正式实施,非遗保护体系初步构建
非遗保护工作政府热社会冷有望改变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文化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非遗”保护现状和“文化遗产日”相关情况。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介绍说,5月底,国务院批准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目前,中国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共计1219项。马文辉表示,长期以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初步构建起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了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晋中文化、潍水文化等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今年6月11日是中国第6个“文化遗产日”,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后的第1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将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并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安排了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相关主题活动包括“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我们的精神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此外,文化部还将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册府琳琅,根脉相承———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在澳门举办“根与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等。另据统计,全国各地省级文化部门将举办活动近百项,包括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俗踩街踏歌行、甘肃千人锅庄舞表演、新疆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大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标志我国优秀民族遗产开始进入依法保护的轨道。但有专家认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非遗”保护工作政府热、社会冷,传统民族文化在原汁原味传承与适当创新之间把握失衡,生产性保护方式盲目等同于商品开发三大问题。
“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束之高阁的‘过气’文化,保护‘非遗’也不仅仅是政府、‘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事。”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提出,保护“非遗”就是保护中华文脉,不仅要靠政府部门对其“输血”,更要靠社会组织、团体、个人的广泛参与。
业内人士将抢救“非遗”的紧迫性比喻为是和时间、城市化、全球化速度赛跑。伴随着社会的转型、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依附在农耕文化上的大量民族民俗文化正在退出历史的舞台。“当年轻一代失去对传统文化的兴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有走进档案室、博物馆、图书馆,从活态变成历史记忆的危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处处长塞西尔·杜维勒就表示出担忧。
在继承传统与开拓市场中徘徊,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工作中难以绕开的困境。市场的萎缩促使一些“非遗”走上求变图存之路。拿传统表演类曲艺杂技来说,面对主流娱乐方式的挤压,开始“嫁接”大量流行、外来元素。曾在我国不同时期红遍大江南北的地方戏剧,其流传了上百年的独特唱腔、伴奏乐器,被现代民族、美声唱法、大量声光电来代替,佐以现代戏脚本,造成地方戏剧的西方化、歌剧化、音乐剧化。
还有一些地区断章取义,简单地将生产性开发等同于商品开发,把一项手工艺术品发展成有较大效益的工业产业。制作数量的规模化、生产方式工业化、艺术品味雷同化、手工技艺科技化,使手工技艺本身与传承者处于濒危状况,背离了“非遗”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保护初衷。
拿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的唐卡来说,其制作过程非常讲究用料、画工以及艺人基本功。它以珍贵的天然矿物质作原料,制作一幅精美的唐卡需要一年左右。但近年来,随着“藏族艺术文化热”兴起,机器印刷批量生产的印刷品唐卡充斥市场,廉价、工艺粗糙的“速成品”令古老而精湛的藏族绘画艺术濒于失传。
文章来源:中新网-文汇读书周报 2011年06月15日 19:03
【本文责编: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