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既以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信仰为依托,又不脱离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与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和习俗相融合,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个性、审美习惯和伦理道德的生动显现。例如,佛教传入后,佛教的因果报应、轮回转生等教义使烧香拜佛、许愿还愿、布施斋僧、为生者求福祥、为死者做法事、请僧人念经超度亡灵、遇事到庙里去磕头甚至在家拜菩萨等在许多地方都成为民间的一种习俗。佛教的饮茶、素食、提倡“放生”等也对中国的民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佛教节日与民俗的关系则更显密切。中国佛教的许多节日一方面是受传统民间习俗的影响而形成的,另一方面它又对传统习俗施以影响。在中国,许多佛教节日都与民间习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以至于佛教节日与民俗的融为一体,成为明清以后中国佛教发展的重要特色。在诸多的佛教节日中,对中国民俗影响较大的有佛诞节、盂兰盆节、腊八节和泼水节等等。
佛教文化中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僧人或信徒以口头或动作的方式相传承,所以保护“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就显得十分重要。例如,佛教在历史上积累了大量的佛教音乐,这些美妙的佛音一方面展示了佛教信仰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又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了佛教在民间的传播与影响。佛教音乐积淀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并以民间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然而今天许多寺庙音乐濒临失传,亟待抢救,而相关人才的短缺更是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务院公布的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已将“五台山佛乐”列入,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有利于对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进一步的保护。
在全面探讨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深入挖掘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积极申报中国佛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根据有关材料,如果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艺术价值,二是处于濒危的状况,三是要有完整的保护计划。若依此条件来看,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中国佛教文化中存在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积极申报。例如佛教的四大名山之一“海天佛国”普陀山,就以佛教的建筑艺术、佛教音乐、节庆活动、大量的文物及手工艺技能等方式保存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对中国佛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经过系统论证、并通过整体申遗而得到更好的保护,这对中国佛教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显然具有积极意义。
从历史上看,不少佛教团体或个人在其所处的时代和文化环境中,曾为保存和发扬佛教文化做出过重要的努力,并使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得到继承和创新,这不仅激发了佛教文化内在的创造力,而且也促进了佛教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例如,由杨仁山居士创办的、位于南京的金陵刻经处是重要的居士道场及近现代以来刻印流通佛教经籍的重要场所,它不仅是我国著名的佛教文化机构,对中国佛教文化的传承和近代佛教文化的复兴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而且还以拥有众多的佛经雕版及印刷技艺而闻名于世。金陵刻经处的“金陵刻经印刷技艺”已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得到保护,为中国佛教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随着中国佛教文化研究的深入展开,佛教文化已在海内外得到了大力弘扬,但相比之下,中国佛教文化中所蕴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那些濒临失传的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似乎还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如何借助于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举办,来推动对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提升社会各界对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推动佛教界自身树立保护佛教文化成果的自觉意识,唤起社会各界共同投入保护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就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展开,我们首先需要从思想上真正领会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这样才能以一种文化自觉的态度,更好地挖掘和保护佛教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使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在我们现代生活中不断得到延续并发扬光大。特别是佛教界,应该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真正认识到对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既是弘扬中国佛教文化和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措施,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中国佛教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需要。
其次,要深入研究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扎扎实实地开展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工作,如果可能,要逐渐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只有充分了解中国佛教文化中究竟有多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丰富的内容,才谈得上更好地对之加以保护。这里面其实有个问题需要厘清,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两者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前者内容广泛丰富得多,佛教的高超思辨和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等都属此类,但这些并不都处于濒危状况,而后者则专指前者中急需抢救的部分。这样,我们在搞名录的时候,实际上就应该分别搞一个《遗产名录》和《保护遗产名录》,后者更需要组织申报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求得到更好的抢救和保护。在这方面,佛教界同样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自古以来,佛教在中国名山大川的风景秀丽之处建起了众多寺院,以此为基地创造出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各地区的佛教协会或寺院可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以便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促使其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三,在深入研究和广为调查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在确立长远保护目标的同时,更应提出具体的近期的工作任务。申请进入名录并不是最终目的,进入名录只是为了更好地抢救和保护。对那些重要的急需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人,更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并设法培养接班人,确保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很好的传承。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考虑建立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以便更好地抢救、保存和宣传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中国佛教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而对中国佛教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佛教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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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凰网 2009年09月16日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