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的行为的文化可以分为两大部类:
一是艺术类,即由人来操作、表现、传承的艺术。离开现实的活态的既定的人体,这种艺术就不能得到完整展示、演示和保存。例如,人体纹面、纹身和人体绘饰,就是非物质遗产。它只能在人体上保留,此人一旦死亡,他身上的体饰、蠡痕、绘身、纹身、纹面或绘面便不复存在。而由艺术家在岩石、木板、画布等物质材料创作出来的美术作品,则应归于物质遗产(虽然在严格意义上,画家本人所拥有或掌握的绘画技艺、技术、创作天赋等也是标准的非物质遗产),因为画家和他的作品至少是可以分离的。音乐也是典型的非物质的、人体的或行为的艺术。声乐完全依赖人体发音器官,器乐则必须有人来操作。离开人的表演,这门艺术是无以传达也无以留存的。此外,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表演或表演艺术都是同类。现场性、即兴性是行为艺术或表演艺术的特点,也是其独特魅力所在。
二是文化类,即由人的行为、言行所传达和表现的文化。这类文化离开人体或人群,就无以展现和传播传承。例如,宗教信仰,虽然有经籍书写教义,有寺庙堂观或偶像符号表示信仰的内容、思想和对象,但离开人们的崇信和行为规范,其性质就会大变。宗教信仰只有在活态的或在人们的信仰中才成其为宗教信仰,否则只能转为遗迹。在行为文化中,民俗文化是最引人瞩目的。民俗文化,也被称为民间文化或下层文化。民俗文化,是广大人民特别是劳动人民的产物,这种文化与劳动者的现实生活、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并且主要依靠日常生活所用的语言和实际动作作为主要传播工具。它代代相传,因而是一种传统文化。
首创民俗学或民俗(Folklore)一词的英国民俗学家汤姆斯认为,民俗是在普通人们中流传的传统信仰、传说及风俗,即“民间古旧习俗或民间文学”、 “民众的知识学问”以及“古时候的举止、风俗习惯、仪式、迷信、歌谣、寓言等等”。此后,对“民俗”的定义各说不一。有人认为民俗是旧时代的“遗风”,或现代城市环境中的“残余遗风”,它保留在文明社会内受教育较少的分子中。有人认为民俗是俗民文化的传统部分,即包括原思民族和文明民族的传统创造,是指不出确实可信的发明人或造作人而一代一代传下来的那些东西。有人认为民俗是退化的宗教,民间宗教是民俗学中的一个主要部门。也有人认为民俗是指民间故事或者说民俗是一种主要由口头流传的大众文学。还有人认为民俗是文明文化中的俗民文化表现。
英国民俗学家班尼(C.S.Burne)女士对民俗学和民俗的解释、定义,最值得关注。她说:“民俗学是一个概括的名词,其内容包括传袭的信仰、习惯、故事、歌谣、俚语等流行于文化较低的民族或保留于文明民族中的无学问阶级里的东西。析言之,例如关于宇宙、生物、无生物、人性、人造物、灵界、巫术、符咒、厌胜、命运、预兆、疾病、死亡等事的原始信仰;又如关于婚姻、继承、成年、祝祭、战争、渔猎、畜牧等事的习惯与仪式;以及神话、传说、民谭、故事歌、歌谣、谚语、谜语、儿歌等。简言之,’民俗’包括民众的心理方面的事物,与工艺上的技术无关。例如民俗学家所注意的不是犁的形状,而是用犁耕田的仪式;不是渔具的制造,而是渔夫捞鱼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屋宇的建筑术,而是建筑时所行的祭献等事。”班尼的这一论述,出自她的著作《民俗学概论》(1914年)。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1.这一观点是民俗学早中期的观点,如今已有突破和发展:民俗学既研究以上内容,也广及文明社会文明人;民俗学既研究行为、心理、仪式,也研究行为的对象、成果,即:同时研究犁的形状和用犁耕田的仪式,研究渔具的制造也研究渔夫捞鱼时的禁忌,研究建筑术、建筑和祭献事宜,也研究建筑的形状和功能等。2.在以上表述中,可以发现,民俗学一度堪称全力以赴地研究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旧时的“民俗”概念是十分契合现在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概念的。这一点足以使人明白,为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工作是从“民间文化”或“民间创作”派生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说法来的。
与民俗文化对应的上层文化中的礼仪文化也是口头和非物质的。所谓“民间风俗”与”官方礼仪”的搭配,原来也是有其历史渊源的。一般而言,礼节都是从宫廷、官方发源后,以君主帝王为中心,将各种细节逐步向各个阶层传播的。
在中国古代,礼者,理也,泛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级制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周代,礼不仅指礼仪,还指规范和礼治思想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制度。《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经·典礼》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礼与俗的区别。实际上,古代中国的礼,对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学宦事师、班朝治军、莅官行法、祷祖祭祀、供给鬼神、婚姻丧葬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仁义礼智信者都唯礼是瞻。”曰仁、曰义、曰智、曰信,礼之别名也。”(北宋李觏《直讲先生文集·礼论第一》)礼和俗还时时发生双向互动。”上以风化下”是礼下传为风俗;”下以风刺上”,”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是民风影响礼制的表现。礼尚往来,则表明古代中国行”礼”的普遍性。”礼”的传播,造成了几千年根深蒂固的礼文化,成为中国文化最有特色和性格的内容。
在西方,中世纪是礼节盛行的黄金时期,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划分。只要回想一下当时英国社会的情形,就可领略此时的风尚。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上层社会把遵守礼节的最繁琐的要求看作是一种消遣,而对妇女来说则是最基本的职责(一如中国妇女要严守妇道,恪守三从四德一样)。迄今,礼节在西方的宫廷、典礼、职业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各种场合,都还随处可见,如着装的要求、宾主的座次、就餐的规定、称谓的限定等等。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国际礼仪。
由上可见,广义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用于对文化的分类,形成一个特殊的认识范畴是可以的,但若用此概念去确定保护范围或划定学术研究范围,就太宽泛并因此丧失科学性。比如,语言中的英语、汉语等,艺术中的交响乐、歌剧、芭蕾舞、话剧等,文化中的礼节、官方典礼等,目前而言,就还没有必要置入遗产名录,虽然它们也堪称”代表作”。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