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馆舍化:本真性和活态的陷阱
总体而言,如今的表演艺术(不仅仅是非遗名录中的诸多表演艺术)面临着资本市场、多元文艺的强力冲击。其本身的艺术性、专业性,更是加大了对其保护与深入研究的难度。对“非遗”的过度强调,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传统艺术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与原有累积形成的生态链,打破其因时应势的内发性发展变化、兴衰的自然规律,进而形成一种呈高原态也是悬置的文艺繁盛之状。
毫无疑问,非遗运动成果丰硕。这部分得益于学界持续的观察、参与和省思。然而,“原/本真性”与“活态传承”也似乎成为学界探讨非遗的两条捆仙绳,以至于难免成为空泛的或赞或讽,自圆其说却无关痛痒的型式。尽管这些规矩的型式、理想的范式,有着在全景敞视结构中被表演的羌族羊皮鼓舞中出现的视觉差,但同样导致大量出于善心而出谋划策的理论构想与保护实际的脱节。
在实质上,本真性、原生态的持有者,以温和的保守主义和频频回望“三皇五帝”的“过去就是好的”之复古主义为毂,将非遗,不仅仅是表演艺术类非遗,剥离人、事与时,视之为亘古不变的、静态的,定格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擎天柱,而将之博物馆化、化石化与标准化——一种另类的神圣化。顺此逻辑,层层加冕而需要最高级别“安保”的非遗,自然最终服务于小众把持当然他们也津津乐道的博物馆、展览馆、演艺馆等楼堂馆所——“馆舍”产业。有着相对明确边界的大城小镇都是其一试身手、施展拳脚的舞台。
“活态论”者虽然关注到非遗动态变的一面,关注到人、事、时等因素的掺和、互动,却又容易中“发展就是好的”的蛊,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发展幻象的囚徒,陷入正大光明的文化产业、旅游经济和扶贫重任之工具理性的陷阱。敞阔的乡野,也是都市居高临下并臆想为其镜像的乡野,成为天然的实验场、练功房。毫不奇怪,在这一构型的主导下,以服务于人、(古)村落、社区的口号,将非遗舞台化、表演化,并进一步用镜框、镜头婉饰,最终从另一路径为小众的“馆舍”事业添砖加瓦,与本真性论者合流,殊途同归。
换言之,在相当意义上,正是非遗运动推动了当下遍布城乡的“馆舍”文化的兴旺之象。无论是行政职能部门主导的实践,还是学界的理论探索与建构,欲实现保护初衷的中国非遗运动,还有漫长的路。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与智力的非遗伟业,必须始终直面这些基本问题:非遗为何?为何保护?怎样保护?是以现代民族国家的名义宣誓文化主权,还是承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普遍性?是真正服务于以文化持有者、非遗践行者的日常生活,还是将文化剥离生活后再为脱域的文化赋权、加冕而脉络化、情境化?如何平衡非遗不可视的精神与可视的物质之一体两面的双重指向?
表演艺术类的非遗,核心肯定是不同舞台、形式的“表演”,是观与被观。然而,当所有门类的非遗都具有的表演性、展示性,而成为可观赏的“馆舍”之物时,要使非遗可持续也是良性的传承与发展,除了要诘问“谁的非遗”、“谁在舞台中央”,我们还必须时时警醒,并进一步追问:“谁应该在舞台中央?”“谁真正在舞台中央?”“舞台又是谁的中央?”
当然,并非仅仅是中国才需要警醒。这些其实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遗产保护运动不可避免也必然有的困局。正如梅斯凯尔指出的那样:初衷在于保护人类遗产而满怀理想的遗产保护,不但快速创造出了一个庞杂的技术官僚体系,还引发了更多的纠纷、隔阂,甚至冲突,庸常的现实替代了宏大的理想。
(本文刊载于《民族艺术》2020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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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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