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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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下)


作者:刘锡诚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国家人口主管部门宣布,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也相应地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和传承人衰亡高峰期。笔者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可分为两大部类:(1)属于意识形态部类的,如民间文学、民间艺术、信仰民俗等,容易受到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社会政治运动的影响;(2)属于非意识形态部类的,如手工艺、生产或经济民俗等,容易受到制度、体制转换和经济形态转型的影响,如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和60年代的公社化运动,使许多手工艺(如景泰蓝、牙雕、漆雕等特种工艺)由合而无,传承一度中断了。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许多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1949年社会制度转型后,就再也没有了新的传人或中断了传承活动,或即使有新的传人产生,他们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能,也难以达到完整和全面。那些负载着较多较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能的传人,以1949年为20岁计算,到2000年已经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在我个人的经历中,许多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调查中发现的民间文学杰出传承人,如今都已成了故人。如:建国初期孙剑冰在河套地区发现和采录的女故事家秦地女,内蒙古歌手琶杰、毛依罕,傣族章哈波玉温、康朗英、康朗甩,80年代以后,裴永镇发现和采录的朝鲜族女故事家金德顺,已故学者马名超采录过的说唱《伊玛堪》的葛德胜,满族故事家傅英仁,张其卓和董明在辽宁岫岩县发现的三位满族故事家李马氏、佟凤乙、李成明,马汉民等在苏州发现并采录过长篇吴歌《五姑娘》的陆阿妹,张崇纲等在青岛崂山发现和采录的故事家宋宗科,靖一民和靖美谱在山东临沂发现和采录的女故事家胡怀梅,王成君在临沂发现和采录的女故事家尹宝兰、王玉兰,范金荣在山西朔县发现并采录的故事家尹泽,吉林延边朝鲜族故事家黄龟渊,等。他们的逝世,标志着民间文学传承链上的一个时代的结束。衰老与死亡是自然规律,现在已进入了传承人的衰亡高峰期。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抓紧时机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进行抢救性调查采录。2005年进行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审工作,入选了湖北伍家沟、下堡坪、河北耿村、重庆走马镇四个故事村,这四个故事村有许多能讲故事的故事家。入选了刘德方(湖北宜昌)、谭振山(辽宁新民)两位故事家。据调查报道,谭振山能讲600多个故事。刘德方能讲400多个故事。

  北京市比较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多散布在手工艺领域,有些也在民间美术领域。北京是一个帝都,保存下来许许多多带有宫廷文化背景和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进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智化寺京音乐、京西幡乐,以及象牙雕刻(崇文区)、景泰蓝(崇文区)、聚元号弓箭(朝阳区)、雕漆(崇文和延庆)等,这些手工艺的技艺精细、工序繁难,在手工艺中也是“高、精、尖”,至少在“源”上是宫廷物件或作品,非一般老百姓所能制作和享用。王朝覆灭后,有些作品或文物流入民间,被民间所收藏;有些工匠(传承人)也流落民间,其工艺被民间艺人所吸收,成为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这类高端的工艺品。除了上述品种外,还有荣宝斋木版水印技艺,也非纯来自民间。北京市在评审论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还讨论过牙雕、石雕,从功能和传承两个角度考察,也是很有帝都城市特点的项目,现在其传承人和传承线路也已弄清楚了。凡此种种,都是其他纯商业都市不可能拥有、也不能与之比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智化寺京音乐虽然来自宫廷,后被寺院所接受、改造和传承,成为另一种流入“民间”的模式,且已有560年的传承史。君不见,有许多文化传统是由寺院保存和传承下来的,寺院在保存和传承文化方面功不可殁。京音乐在智化寺乐僧们“不断吸收和改造中,仍保存下了某些唐宋时代的音乐旧制和风格,殊为可贵,而由于传承仅靠乐僧口传心授,代代相袭,如今第26代传人只有两人健在,后继乏人。”[18] 这些乐僧传人的传承谱系和传承情况,特别是乐僧的个性和时代因素对乐曲传承的影响,很值得在传承人研究的背景下加以探究。

  京西幡乐能在京西的两个山村千军台和庄户村存活了四五百年而余音不绝,不仅是绝无仅有,而且实在是个奇迹,盖因为它是以幡会为依托。幡会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只要幡会每年都还“走”,幡乐也就不会消失。门头沟文化馆研究人员据村民家谱推定,幡乐传到今天已是第17代。而现在能演奏的艺人们多是老人,年纪最小的也在50岁开外。幡乐靠这些传人而存活着,这些传人是幡乐的活的载体。现在文化馆已记录下了他们能够演奏的乐谱,但对这些年事已高的老传人的研究,包括与幡乐和京西文化有关的传人的口述史和村落史研究,已迫在眉睫。

  未进入第一批国家名录的中和韶乐(天坛)原是明清两代神乐署为祭天庆典而演奏的神乐,其实已经失传了,我们如今看到和听到的乐舞,是根据载籍中遗留下的碎片复原的,也就是说,无从谈论传人问题了。现在的中和韶乐,既是祖宗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不是祖宗传承下来的遗产原物,而是复制品。在特殊情况下,复制品也是可贵的,如同“北京人”的头盖骨,原物失踪了,陈列在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的复制件也很重要。

  与宫廷艺术的遗存不同,家喻户晓的北京民间美术、民间玩具,如面人、绢人、鬃人、绒布人、风筝、毛猴,以及从天津移植而来的“泥人张”等,都是在民间的土壤上蘖生和成长起来,而又在都市环境中适应了市民的审美要求逐渐雅化的,在当代生活中仍然十分活跃,表现出强盛的生命力和时代的适应性。这些在当代仍然非常有“人气”的民间艺术和民间玩具,追溯起来,都有一条或长或短的传承链,而构成这些传承链的,主要是家传,但也有外姓传人学艺接班的。如北京的面人就是一例。北京面人大致可分为汤、郎两大流派。汤派的创始者汤子博(1881~1972),早年在通州万寿宫一带观摩山东曹州(今荷泽)艺人捏面人,便学捏面人,流连于京城戏园、大江南北寺院,专攻戏曲和神佛面人,在他手里改“签举式”面人为“托板式”面人,人称“面人汤”。第二代传人汤夙国,系汤子博次子,家传。郎派创始者郎绍安(1909~1993),幼年在白塔寺庙会上偶遇面塑艺人赵阔明,随其学艺,后走街串巷,体察民俗,把京都五行八作揽入面塑之中,人称“面人郎”。第二代传人郎志丽,郎绍安之女,家传。此外,还有一个外姓弟子张宝琳,如今也非常活跃。

  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在长期的发展嬗变过程中,大都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差异的,即使同源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也会发生异变。这一点,已引起了学界的注意。最近,上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理论组召集上海的学者们开会,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这就为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保护提供了决策的依据。在笔者看来,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原生态的,是生活形态的,与他们的生活观念、信仰仪式融为一体的。与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大都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发轫期无例外地都是为谋生的手段,如面人汤和面人郎都是以捏面人云游四方者,以戏曲人物或以神佛人物为造型摹写对象,都追求艺术上的精益求精,“形为神舍,神乃形魂,形神兼备,是为上品”(汤子博格言)。一方面,对新的事物、新的思想、新的需求、新的风尚,表现出更大的宽容性和适应性,逐渐趋向于艺术化、雅致化、审美化、工艺化;另一方面,则与民众的生活形态(如耕作生活方式、家族社会、生活观念、信仰仪式等)越来越拉开了距离。于是,农村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除了传统的瞎子弹唱艺人、专业卖唱者以外,大多是不脱离生产、不以此为谋生手段的农民,而大都市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则大多是专业化了的、或以此为谋生手段的职业人士。

  北京市不仅是古老的帝都,而且正在向着国际大都市迈进,城区和郊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兼而有之,其形态丰富而多样,应该下工夫,把传承人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做好,走到全国的前头。几天前,我到南京去讲课,听江苏省文化厅的有关同志介绍,他们也正在做传承人的调查和研究,而且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和可贵的经验。传承人问题,除了学理方面的问题以外,还有大量的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如著作权问题、署名权问题、多子女传承和传男不传女带来的权属和保护主体问题、国家保护资助问题等。不久前,“泥人张”后代传人张锠、张宏岳及其开办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泥人张”名称使用权案,就是一起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署名权的典型案例。这些问题,需要文化主管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提出办法,并出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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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间中国 2006-10-23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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