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家与日神、酒神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佚名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中国。与西方不同,中国古代没有酒神和日神崇拜,但是我们有道家和儒家信仰。同酒神崇拜一样,早期的道家思想也与母系文化之间有着影影绰绰的联系。我们知道,《老子》一书中有很多抱阴守雌、崇拜女性的内容,甚至有人认为,最早出现在金文中的“道”字,实际上是一个表征“胎儿分娩”的象形字。我们还知道,“母”字在《老子》中出现过很多次,但查遍全书,却只有一个“父”字,而且还是师父的“父”。我们更知道,老子所崇拜的理想社会,是一种极为原始的小国寡民时代,那个时代的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为什么要去追忆和留恋母系社会呢?显然是出于对父系社会所代表的文明制度的不满。所以,就同酒神崇拜一样,道家反对礼法对人的约束与控制,主张回到无知、无欲、无我的原始状态。究其原因,老庄在那套君君臣臣的关系中发现了不平等,在那种俯仰屈伸的礼仪中发现了不自由,在那些文质彬彬的外表下发现了不真诚。所以,他们要反抗对人的异化!
漫步园林,我们自然也会赞美凡尔赛宫那对称的喷泉、整洁的草坪,以及被切割成几何图案的花卉和草坪,然而如若将它与苏州拙政园那将天地自然融为一体的园林艺术加以比较的话,就会发现,究竟哪个民族更具有“天才”!
但是,和那些酒神崇拜者不同的是,道家对文明的反抗却没有走向一种纵欲主义的极端。道家讲究“齐物”,主张“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把人看作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自然的怀抱中去求得一种精神的慰藉,以达到“庄周梦蝴蝶”——物我两忘的境界;而不像狄俄尼索斯崇拜那样,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通过生吞活剥牲畜等行为,在人对自然的破坏中去证实人的感性存在。简言之,道家是有感性追求的,但却不像酒神那样极端、那样过分。
相反,同日神崇拜一样,中国的儒家则有着维护既有文明的男权主义的倾向。如果说日神崇拜的出现,是为了防止纵欲妄为的酒神行为;那么儒家信仰的出现,则是为了反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它们所维护的,是一种具有等级制度的男权文化。所以,同主张“牝常以静胜牡”的老子不同,孔子认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不仅如此,作为人类文明的捍卫者,儒家也同日神崇拜一样,注重理性的探索、精神的追求,有着超越感性个体的形而上倾向。所以孔子才会留下“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名言。
但是,与日神崇拜不同的是,原始儒学在精神探索的过程中,并没有把人的感性存在与宇宙的本原联系起来。儒家讲究“爱人”,主张“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把人看成是社会的一部分。儒家只是要把人的感性生命提升到一个社会的理性人的水平,把人的有限的生命融入到历史的无限过程之中;而不像阿波罗的崇拜者那样,去涉足神秘的彼岸世界。所以,孔子不去研究“怪、力、乱、神”等超验主宰,而主张“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简言之,儒家是有理想追求的,但却不像日神那样极端、那样过分。
与“民族心理结构”相对应,西方的“民族文化结构”也出现了感性和理性的两极化倾向,在感性的方面,是体育;在理性的方面,是科学。
我们当然也会赞叹古希腊的《掷铁饼者》那精确的骨骼和隆起的肌肉,然而如若将它与汉将霍去病墓前那几座稍加斧凿便浑然天成的动物雕塑加以比较的话就会发现,究竟哪个民族更懂得“艺术”?
无论是在文化结构中,还是在文化观念上,“体育”在中国与西方都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你问中国人为什么进行体育活动?他可能会说是为了锻炼身体,也可能会说是为国争光。但是在西方人眼里,体育不单纯是为了锻炼身体,也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荣誉。说到底,体育是对人的感性能力的开掘与探究,是一种肉体的沉醉。因此,凡是能够考量人的感性能力的东西,无论危险有多大,代价有多少,西方人都可以设立比赛项目。
谁都知道,奥运会的第一个项目是点燃圣火,但却很少有人知道,点燃圣火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古希腊最早的奥林匹克运动中,一些手持火炬的运动员从起跑线跑到宙斯神庙前的祭坛前,谁跑得最快,谁就有权点燃祭坛上的圣火。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呢?原来在古希腊的宗教观念中神的力量是无限的,它可以从这一点跑到那一点,不占用任何时间;而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人从这一点跑到另一点,必然要占一部分时间。从这一意义上讲,占用时间最短的人就是最接近神的人,他同时也代表了人在这个向度上肉体能力的极限。只有从这一角度入手,我们才能够理解西方人的体育精神,才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拳王、一个球星、一个田径运动员,在西方人眼里会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今天如果我们去欧洲,可以看到三种椭圆形的建筑。第一种是在意大利的罗马或维罗那等地的古罗马的建筑残骸。这是人和人、人和野兽搏斗的“竞技场”:场内的奴隶在厮杀,看台上的贵族在狂叫,这无异于一场变相的酒神仪式,一种被限定了时间、地点和人物身份的狄俄尼索斯表演……
在今天的南欧,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等地,我们可以看到第二种椭圆型建筑,那是人与牛搏斗的地方,叫做斗牛场。我们或许还记得,早在狄俄尼索斯的游行活动中,就有生吞活剥鹿和牛的行为。在这里,这一细节被进一步扩大化、仪式化了。通过一番表演和搏斗,勇敢的斗牛士在观众面前将猛牛活活刺死,看台上的人们在欢呼呐喊,同样进入了一种狄俄尼索斯式的迷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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