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治理隐形变异培训 专家解读如何破解预防、发现、取证难
来源:高考季 文章作者:佚名
12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较多关注。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的防控和重点机构、人员的防范工作。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商务楼宇、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的违规培训,严禁各类网站、平台违规发布“一对一”“住家教师”等违规广告。 如何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如何确保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取得实效?多位专家对《意见》内容进行解读。 隐形变异培训花样翻新对冲“双减”成效 “双减”政策落地以来,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强调,一些地方隐形变异培训花样翻新、不断变种,协同监管合力需进一步形成,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盲区死角,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工作成效。 “特别是在功利观念驱使下,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活动有所抬头并不断变种,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指出,有的机构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班;有的机构表面上关门歇业,实则转移到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隐秘场所违规开展培训;还有的机构擅自提供线下“一对一”家教服务,或通过各种通讯软件违规开展线上培训。所有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在此背景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治理举措,推动治理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在主要目标上,《意见》提出分“两步走”:一是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二是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得以基本解决,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隐形变异“预防难”,着眼场所、网站及人员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董圣足表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治理,首先要从前端抓起,重视构筑预防机制,以有效举措阻断违规培训行为发生。 记者注意到,《意见》将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置于治理前端,着力破解“预防难”问题,要求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的防控和重点机构、人员的防范工作,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 “从违规培训行为发生的地点看,社区居民楼、酒店、咖啡馆、出租屋等无疑是‘重灾区’,还有网络平台也日益成为违规培训高频发生地。”董圣足表示。 而《意见》着眼违规培训行为的发生场所,要求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 对于违规培训的提供主体,《意见》明确,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在机构方面,要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在人员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指出,对隐形变异培训除了从供给端治理,也要注重从需求端用力,强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 针对违规培训的接受方,《意见》也提出,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发现“第一现场” 如何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对此,董圣足认为,对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是要能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发生的“第一现场”,并能精准掌握关键线索,锁定主要证据。“这就要求必须建立起问题的发现机制。”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规形式越来越隐蔽,发现问题线索的难度不断加大的问题,《意见》将违规行为发现作为监管重点环节,确保治理不留盲区。 一是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具体而言是“三个重点”,即抓住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重点问题,强化排查整治。 二是持续开展线上巡查,探索建立有关机构、网站平台账户的计分管理制度,运用智能巡查手段,确保各类违规问题随时发现、同步处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称,不断更新迭代技术手段,提升线上巡查检查效能,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重要方式。 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实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探索开发“随手拍”功能程序,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力争不留治理死角。 董圣足建议,建立专业辨别机制。根据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托各类社会专业力量成立相关专家委员会,对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和准确认定,为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并及时立案查处提供依据、锁定线索。 多部门联合、跨领域合作,聚焦调查取证难点 董圣足认为,要持续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地下”违规培训行为实施精准治理,同时还要做好“防反弹、防变异、防风险”等艰巨繁重的工作,光靠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力量是不够的。着力健全教育系统自身执法体系的同时,必须要建立并完善多部门联合、跨领域合作、全行业协同的综合执法机制。 在部门分工上,《意见》明确了各地教育、党委政法委、网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妇联等12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并进一步强化协作机制。 同时,《意见》提出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聚焦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并强调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调查取证作为认定违法培训事实的关键环节,是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查处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加强调查取证,做好违规培训证据收集与固定,建立完善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认为,“双减”改革已经到了“攻坚”时期,对违规培训的查处不能掉以轻心,要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放在政策执行的突出位置,对违规培训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薛二勇强调,要注重证据办案,遵守证据搜集和证据固定的相关规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方实情,对查处的案件进行会商,协同办案,一办到底。 新京报记者 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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