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三花山节
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文章作者:佚名
花山节,又叫"跳场"、"跳花"、"耍花山"、或"踩花山",是滇东北、滇南一带苗族的传统佳节,源于青年男女的求爱活动,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三至初七举行。云南永善县的马楠山一带,云、贵、川三省毗邻,苗族同胞集中,人们跨省前来参加,人数常达数万人,规模盛大,万众欢腾。屏边苗族自治县举行的花山节规模也很大,文山、马关、河口、蒙自等地的苗族同胞都赶去参加。
花山节的重要标志是花杆,一般要选择高大挺直,滑溜的青松或松柏做成。先把它削去枝叶剥去皮,扎上五颜六色的鲜花和彩旗,装饰得五彩缤纷。大家推举一位"良心好"的人当"花杆头",他必须在节日的第一个早晨太阳出山前把花杆栽好。
花山节这天,苗族同胞扶老携幼从四面八方而来,人们身着色彩艳丽的苗装,花山场上人山人海,群情沸腾。当"花杆头"向前来参加节庆的人们敬酒、祝福后,便宣布"花山节"开始。顿时,花山场上锣鼓齐鸣,鞭炮喧天,鲜花彩旗迎风招展。人们围着花杆,踏着芦箪、唢呐、胡琴等乐器的节拍翩翩起舞。有的跳蹬脚舞、三步舞;有的打芦笙架(吹芦笙对调);有的跳狮子舞。狮子舞跳得好的,有资格爬上花杆顶端,取下两瓶好酒和一个猪头作奖品。花山节期间还要举行赛马、武术表演、斗牛比赛,优胜者披红挂彩。十分荣耀,还会得到一定数额的奖品或奖金。花山节也是苗族青年寻偶恋爱的佳节,男女通过在一起对歌、跳舞、得以相见到认识、了解。每当相中了合意人,便双双相约到僻静处互诉衷情。有的还互赠礼物,订下终身。那一对对身着艳丽服饰、打着五彩缤纷花伞对唱山歌的青年男女,往往给游客留下难忘的印象。
节日期间,还要举行物资交流,供销部门和个体商贩组织了许多工农业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出售,又把农副产品、药材等收购到外地出售。整个花山节的活动洋溢着各民族团结和睦,人民欢乐幸福,购销两旺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