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大师遗产案开审 母亲95岁生日子女上庭争产
来源:京华时报 文章作者:佚名
四女儿在法庭上哭泣,认为在母亲生日当天打官司丢脸。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许家长子和律师一起看遗嘱复印件,辨别遗嘱的真伪。 “今天是妈妈95岁的生日,我们却坐在这里打官司争遗产,真是不孝啊,都太贪婪!”哭诉声断断续续在丰台法院的法庭上回荡。昨天上午,齐白石关门弟子、著名国画大师许麟庐遗产案开审。 许麟庐的四女儿哭着数落两个哥哥的不是。哥哥将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许麟庐又名许德麟,1945年拜齐白石为师,曾伴其左右13年,是我国著名国画家、书法家、书画鉴赏家,曾被誉为京城的“国画大隐”。据悉,所涉遗产为许麟庐生前收藏的72件名人字画,多出自齐白石、郭沫若、张伯驹等大家之手,价值连城。坊间估算有20个亿的,也有估算几百万的。 许麟庐于去年8月9日因病去世,享年95岁。昨天恰巧是她遗孀王龄文女士95岁的生日。 与娄师白国画大师一样,也是在逝世一年后,其家属打起了分割遗产官司。 与娄师白遗产案不一样的是,娄家没有留下遗嘱,分割的复杂性可想而知。而许麟庐是留下了一份清楚的遗嘱,子女们发挥的余地就很有限了。争议的全部焦点围绕“遗嘱是真的还是假的”。 昨天11时30分许,法官宣布中止审理此案,决定对遗嘱真实性进行鉴定后再开庭。 疑母派□ □代表人物大儿子三儿子 父亲去世没听说有遗嘱 许麟庐有8名子女。除两名已去世的女儿外,还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健在。 首先是将母亲告上法院的三儿子许化夷。许化夷的代理律师说,许老过世后,三儿子许化夷去看望过母亲,但被拒之门外,打电话也无法取得沟通。 今年7月8日,三儿子委托律师给母亲发律师函,提到有关分割遗产的问题。发函一个月后,母亲通过律师电话告知,第一次提到其手中有遗嘱。“在许麟庐去世一年左右都没有提过有遗嘱,收到律师函之后一个月,突然说有遗嘱,但又不愿意出示原件,我们有理由怀疑遗嘱的真实性。” 律师称,三儿子试图找母亲沟通和协商,后在没有任何答复的情况下才被迫起诉。 对遗嘱有怀疑的,还有大儿子许化杰。 大哥同意三弟的诉讼请求,也希望对父亲的遗产依法分割。他让代理律师宣读了事先写好的答辩状,陈述了自己多年来为家庭做出的贡献,对父母所尽的孝道,并戴着口罩当庭痛哭。 “名画都是我冒死留下的” 大哥在答辩状中称,他从十几岁就一边上学,一边帮父亲的画店招呼生意,晚上一个人睡觉看店。上大学后,因为成绩优异,学费全免。工作后,他每月30多元的工资,会按月给母亲10元,连续多少年一直给家里钱。父亲“文革”下放被平反回家后,他一直照顾二老,给他们洗衣做饭,多少次因为太累,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睡着了。十多年里,家里没雇用过保姆,一直是他尽孝。 大哥道完艰辛,话锋一转,开始指责四弟的“不是”。 大哥称,四弟以前从不过问父母的死活,而是在父亲病重住院时,为了争夺家产,达到对钱财的欲望,私自给父亲换定点医院,不让别的子女见老人,还导演了“文革”式的清点、抄家。违背老人的意愿,转移并霸占老人的财产,让一代大家不得善终。大哥说,本案涉及的所有名画,都是他在“文革”期间冒死保留下来的,也一直是他帮助父亲管理保护,对涉案遗产做了很多贡献。 大哥认为,既然三弟已经提出对遗嘱笔迹真伪的鉴定申请,他也同意。三弟的代理律师随后提出,如果走法定继承,大哥应该适当多分些遗产。 此外,许麟庐的两名已故女儿的子女,也是站在三舅这一边,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 □挺母派 □代表人物四女儿二儿子四儿子 “你们说你们这样对吗” “我许麟庐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画及所有财产归我夫人王龄文所有。二零壹零年九月二日许麟庐所立遗嘱。” 这是王龄文老人手中的许麟庐遗嘱的内容,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的。王龄文的代理律师高子程于昨天出示了遗嘱原件。 法庭上,四女儿许娥的情绪一度很激动。她说:“今天是我母亲王龄文95岁的生日,大家为这个伟大的日子鼓掌。”说完这句话,她当庭开始哭泣,并对着被告席问道:“你们说你们这样对吗?” 庭后,四女儿更是表达了对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不满。她说,父亲教子女们画画、鉴定书画,每个人都已经小有名气,每家都有两套以上的房产,都有两台以上的轿车,“父亲已经给了他们一身技艺,一辈子都吃不完、喝不完的技艺,现在又要分父母的。只能说都特别贪婪!都不孝!丢尽了脸面!” 四女儿说,她来到法庭并作为原告,也是无奈之举,“我最爱我的妈妈,这份遗嘱是我爸掏心窝子的话。我只要法院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不要求分割遗产,给妈妈一个完美的人生。妈妈将来怎么分这些财产,都随她的愿望。我自己有退休金,不指着这些。” 除了四女儿,二女儿、二儿子、四儿子也都表示支持母亲,尊重父亲的意见,同意按照父亲的遗嘱处理。 律师强调遗嘱的强大效力 高子程律师称,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不存在法定继承的问题。“也就是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许麟庐的所有文物、字画和财产,均应按遗嘱归王龄文所有,子女们无权分割”。 此外,高子程还出示了一张许麟庐、王龄文在遗嘱前的合影,“许麟庐手书遗嘱后,和夫人合影。他们双手紧握,面带笑容,证明许麟庐用此种合影的方式再次表明要将所有财产归夫人所有,不容置疑。” 高子程认为,多名子女均当庭陈述自己对父母尽到了孝道,但这并不能影响本案遗嘱的效力。 “照顾父母是子女应该尽的职责,而不是财产交易。法律也没有规定,因为某个子女尽孝,父母的遗嘱就没有了效力。如果他们所谓的孝道,就是把95岁高龄的母亲告上法庭,我们认为是荒唐的。” “如果有人认为该遗嘱是许麟庐在被胁迫甚至被绑架的情况下书写的,要举出证据。如果举不出证据,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记者 裴晓兰) □背景 遗嘱是怎么立的 四女儿说,父母于1936年结婚,母亲当时是毕业于天津女子师范大学的才女,两位老人共同走过了75载恩爱岁月。“我父母的感情特别深厚,我父亲特别感谢我母亲给他生了8个子女。” 四女儿说,在父亲晚年生病后,有一次听母亲抱怨说自己回家没能打开家门,无家可归了。“我父亲说,你怎么可能无家可归呢?我在,你不能没有家,我走了,你更不能没有家,这家都是你的。”四女儿称,在这样的背景下,父亲于2010年9月2日早铺开宣纸,提笔写下遗嘱,决定将财产都留给母亲。“那天晴空万里,我父亲心情特别好,神志也很清楚。写完遗嘱就拉我母亲合了影。”
·上一篇文章:中国作家莫言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下一篇文章:长江流域特色文化汇聚2012中国长江文化艺术节
相关内容
刘军喜 |
佚名 |
张衡 |
秦菲 |
陈梦阳 |
张雅诗 |
李先昭 |
佚名 |
佚名 |
杨玉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