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律法规 立法保护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民俗文化 > 政策法律法规 立法保护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作者:文化部办公厅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45号)精神,文化部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文化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部门推荐申报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初评。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征求了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的意见,确定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706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033

      电子邮箱:feiyichu@sina.com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下载相关附件>>>>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篇文化部: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下一篇文化部邀请专家座谈“非遗”保护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