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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编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学习辅导读本


作者:国家民委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民族和文化工作部门,原原本本传达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战线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上来。同时,组织好有份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大力宣传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和《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文化政策,尽快研究制定实施《若干意见》的总体方案。首先是中央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的要求和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出台一些更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不能只是停留在原则要求和一般号召上。同时,进一步督促各地区抓紧制定和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要在细化政策、强化措施上下功夫,在攻克突出困难、解决特殊问题上下功夫,在多出真招实策、多办实事好事上下功夫,加强对《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推动党和国家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全国民委系统和文化系统上下连动、团结协作,又需要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我们将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心协力、统筹发展、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认真谱写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努力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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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大洋新闻 2009-10-06 08:34:0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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