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文化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非遗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日前,文化部官网公布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简称《报告》)。
作为“舶来品”的非遗保护概念,传入我国只有10余年时间。目前,国内非遗的保护状况如何,各地在非遗保护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报告》支了什么招儿?
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效率和质量有很大提升
据介绍,本次评估的重点内容有:学习、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情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开展保护情况;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情况;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情况;《非遗法》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评估主要针对地方贯彻落实非遗保护法的情况,各地在自查阶段完成后会向社会公开相关成果,接受社会监督,而以前都是‘自我检查,自我消化’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评估的效率和质量也比从前有很大提升。”
按照《非遗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所有省份均已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传播活动,组织本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评审工作等。部分省份还设定了定向项目,如浙江省的专项资金中便含昆曲定向保护经费500万元、古籍定向保护经费300万元。
在实践中,我国已经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截至2016年,已公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不含子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087项。
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人才缺口较大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主任田青曾用一句话总结我国非遗保护的特点:“起步晚,速度快,成效大,问题多。”
游人如织的北京前门大街上,坐落着一座古朴低调、典雅别致的建筑——姚惠芬刺绣艺术馆。2006年,苏绣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姚惠芬是苏绣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虽然有企业愿意出资支持我传承苏绣手艺,但这种支持并不稳定。国家级非遗项目状况还不错,但省、市级的不少同行都为筹措资金焦头烂额。”一些老手艺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干这活计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力投入,如今没几个年轻人甘愿坐这冷板凳了。”姚惠芬说。
《报告》明确指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不足的问题,传承人队伍老龄化问题也较为突出,在世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50%以上超过70周岁,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迫在眉睫。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制定颁布了72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虽然如此,“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仍旧不够完善,7个省尚未出台省级非遗地方性法规。”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兵就立法问题表示,“在推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基础上,要制定《非遗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而且要在其中明确规定非遗传承人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权利。”从长远看,构建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是做好全面保护工作的必然选择。
专职人员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才队伍体系不完整等问题,同样掣肘非遗保护机构发挥作用。虽然31个省(区、市)全部成立了省级非遗保护中心,但仍有17家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方式。非遗司相关负责人说:“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普遍面临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人员流动性大的困难,离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和保护还有一定差距。”此外,各地也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积极性不足。
保护投入应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要激发民间热情
《非遗法》第二十八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早在2015年10月,文化部就联合教育部开展“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将手工艺者请进专业院校进行系统培训,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时至今日,研培计划实施已超过一年,据统计,共有57所高校参与,近1万人次参加培训。古老的非遗经过现代高等教育“淬火”,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
湖南醴陵釉下五彩瓷烧制技艺传承人陈利从18岁开始跟随父亲学习制瓷,在清华大学进行了系统培训后,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非遗本来就源自于日常生活,应该回归生活’,老师的这段话深深启发了我。”现在,陈利开发了一大批接地气并具有现代审美的生活类瓷器,获得了不错的社会反响。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萧放认为,开展研习培训计划、鼓励将传统的以师带徒传承与现代职业培养相结合等措施很有意义,不过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培训时不仅要传承技艺,也不能丢掉情感和理念的传承。”
此外,《报告》提倡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非遗保护的经费投入,切忌“一刀切”,应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萧放说:“目前仅是国家层面单一支持,还需要社会多方参与。可以通过学校、社区教育等方式促进社会成员认识非遗,激发他们保护、开发非遗的意愿;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企业成立非遗保护基金,支持非遗传承人。”
原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5年,文化部请第三方机构评估落实情况——古老非遗,还需现代“淬火”(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
本文原载:《人民日报》2017年02月15日 12 版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