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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来了,事关你的家庭“福利”!


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我国现代托育服务体系从无到有,起步较晚。截至2021年底,我国每千人口托位数是2.03个,距离“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有一定距离。《指导意见》从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措施。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洪莎:各级工会不断探索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方式载体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洪莎介绍,去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开展了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是新时期工会组织帮助职工解决托育难题的具体举措。

  全国总工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联合印发通知,启动了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以此带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在托育模式上,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托育机构。对于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在支持保障上,对推荐申报成功的用人单位及相关工会组织,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服务指导上,将联合组建全国爱心托育工作专家组,为各地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同时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等。

  下一步,将加强研究适用于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针对用人单位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

  住房保障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介绍,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不断加大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截至去年底,通过公租房保障帮助111.4万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6.9万三孩家庭,2.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给予调换。

  潘伟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面向青年人、新市民所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近两年,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6万套间,能够解决7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在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生育保险

  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更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和生育保障权益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随着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全完善,目前全体妇女生育医疗费用都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予以保障,也都可以由基金按规定来支付待遇。

  总体上来看,现行的制度安排有力支持了生育政策的实施。按照国家的规定,生育保险依法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单位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近年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持续增长,覆盖面也进一步在扩大。2021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4亿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可以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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